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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松霖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第十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4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第十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对第二届第十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
见:

       1、 关于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最高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

       2、关于议案 3: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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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及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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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本页为《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第十六次董事会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廖益新                              王颖彬            王艳艳




                                                           2022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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