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钼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8—036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
参会董事 8 名,实际参会董事 8 名;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会议由李朝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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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重组巴西子公司事项的议案。
为了优化管理架构、简化管理流程,提高业务协同效应,以及
基于巴西当地税务方面的考量,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吴
一鸣具体办理 CMOC Limited、CMOC Lux 以及 CMOC Brasil 三家公
司进行合并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具体合并方案、办理与公司
合并相关业务及文件签署等。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NCCL Natural Resources Investment
Fund LP下属IXM B.V.100%股权的议案。
董 事 会 同 意 公 司 直 接 或 通 过 控 股 子 公 司 向 NCCL Natural
Resources Investment Fund LP(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其全资子公
司 New Silk Road Commodities Limited (以下简称“NSR”)收购其下属
的 IXM B.V.(以下简称“IXM”)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就本次交易与投资基金签署了 Letter of
Intent(以下简称“意向书”)。该意向书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各方
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
为了本次交易及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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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授权人士:(1)具体负责包括签署正式交易文件、交付为实施本决
议内容而言属必需或合适之任何其他文件、协议及文书在内的本次交
易全部相关事宜,(2)在正式交易文件签署后,采取为实施本决议内
容而言属必需或合适之一切有关修订、行动及行为、决定并同意任何
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交易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相关人士为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提供经
营性贷款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李朝春先生或首席财务官吴一鸣女士具
体负责并处理公司为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提供经营性贷款担保的
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具体为:
1.授权董事长李朝春先生或首席财务官吴一鸣女士批准公司为
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或等值外币)经
营性贷款担保的相关事宜,该等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至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实施公司对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提供
经营性贷款担保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期
限、担保方式等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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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与上述担保事宜相
关的审批程序(若有),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4.办理与上述担保事宜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相关人士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或委
托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实用价值最大化,在确
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操作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董事会
同意授权首席财务官吴一鸣女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具体负责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或委托理财产品相关事宜。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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