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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洛阳钼业: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2020-03-30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独立董事,我们发挥专业特长,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诚信、

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

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

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履

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王友贵,一九六二年五月出生,香港居民,加拿大公民。一九

八三年获得上海海事大学航海学士学位,一九八六年在联合国经济及

社会理事会亚太项目资助下获得国际经济硕士学位,一九九三年获得

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温哥华)MBA 学位。一九八六年至一九八九年,
王先生任香港招商局集团公司秘书、业务发展部副经理。一九九零年

加入加拿大温哥华 Seaspan 公司,开拓了集装箱船租赁业务,成功带

领 Seaspan 于二零零五年在纽交所主板以历史最大海运 IPO 个案成

功上市,并担任 Seaspan (NYSE: SSW) CEO 兼董事长达十二年,使之

成为世界最大的集装箱船租赁公司,于二零一七年年底卸任后转向清

洁能源领域投资发展,创办 Tiger Gas。被评为二零一六年度全球最

有影响力的海运人士。王先生担任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香港中国区顾

问,也是 BLOOMBERG TV, CNBC 海运经济方面专家。

    2、严冶,一九五八年五月出生,法学硕士,注册律师。一九八二

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政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一九八四年获得中

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民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一九八四年至一九九四年

任中央党校法学教研室教师、副教授。一九九四年至二零零三年任陕

西协晖律师事务所律师。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八年任陕西维恩律师事

务所律师。二零零八年至今任陕西言锋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3、李树华,一九七一年出生。一九九三年获得西南大学审计学

专业学士学位,一九九六年获得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一九

九九年获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

四年于北京大学从事金融与法学博士后研究,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五

年于上海高级金融学院获得金融 EMBA 硕士学位。一九九九年至二零

一零年历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综合处主任科员、审计处副处长、综合

处副处长、财务预算管理处处长、综合处处长。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

八年,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执行委
   员会委员。二零一八年二月起,兼任国家会计学院(厦门)、中国人

   民大学实践讲席教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具有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影响我们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

          二、年度履职概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和勤勉尽

   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一) 报告期内参会情况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董事                 审计及风险   提名及管治   战略及可持续   股东   其它
                  薪酬委员会
            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发展委员会     大会   会议
王友贵
          10/11      1/1         不适用        1/1           1/1        3/7     3/3
  先生
  严冶
          11/11     不适用        5/5          1/1          不适用      6/7     3/3
  女士
李树华
          11/11      1/1          5/5          1/1          不适用      3/7     3/3
  先生
   注:其它会议包括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董事长与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独立

   董事参加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沟通会议。

          自我们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

   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

   及下辖各委员会审议的事项,我们于会前充分准备并认真阅读文件资

   料,主动获取相关信息,详细听取议案介绍,提出相关独立意见和审
阅意见。会后有效监督执行,确保严格落实。

     于本报告日前,我们还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长与非执

行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审计及风险委员会与审计机构沟通会议,分别

就公司治理、战略、内控和审计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沟通。

     我们认为公司在 2019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所有议案

均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

提交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在会前进行了认真审阅,诚实、勤

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                                                                      意见
       时间                       独立意见涉及事项
号                                                                      类型

                 关于收购 BHR Newwood DRC Holdings Ltd100%股份的事
 1   2019/1/18                                                          同意
                 项。

 2   2019/3/11 关于公司为间接控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同意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事项、
               关于本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的事项。
               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
 3   2019/3/28 关于本公司 2018 年度奖金分配的事项;                     同意
               关于对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事项;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计划的事项;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或委托理财产品的事项;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IXM B.V.100%股权以及《洛阳栾川
 4   2019/4/26 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     同意
               2021 年度)》等相关事项。
               关于公司拟向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融资担保的
 5   2019/5/17                                                         同意
               事项。
               关于收购 BHR Newwood DRC Holdings Ltd100%股份交易结
 6   2019/6/19                                                         同意
               构变更的事项。

 7   2019/11/8 关于投资华越镍钴(印尼)有限公司并提供担保的事项。      同意

               关于公司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之间融资担保的事项;
 8   2019/12/6 关于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IXM 向供应商提供供应链融资担     同意
               保的事项。

     (三)现场考察、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按照两地上市监管要求,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条件。

     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定期向我们呈送包括公司月度运营情况简

报、法律及规则培训资料;

     2、我们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公司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汇报公司运营情况,保障了独立董事知情权;

     3、在发表独立意见前,公司能够提供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的专

业意见和公司责任部门出具的专项说明等资料,为我们发表意见提供

了支持依据;

     4、公司及时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资料及时

发给我们审阅;

     5、公司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多种

方式及时向我们推送,使我们能及时了解掌握公司情况,为我们决策

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涉及之关联交易均属正常业务范围,在今后的生产

经营中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

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

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

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关联交

易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就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

如下:

    1、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涉及之关联交易均属正常业务范围,在今后的生产经营

中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

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3、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与                           担保发生日期                                                  担保是否     担保     担保 是否存在 是否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类型
                     上市公司的关系                         (协议签署日)                                                已经履行完毕 是否逾期 逾期金额 反担保 关联方担保
       本公司            公司本部    富川矿业    300,000.00  2019年9月27日     2019年9月27日 2020年9月27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0      是       是
       本公司            公司本部    富川矿业    100,000.00 2019年12月16日    2019年12月16日 2020年12月16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0      是       是
       本公司            公司本部    富川矿业    100,000.00 2019年12月20日    2019年12月20日 2020年12月20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0      是       是
       本公司            公司本部    富川矿业     50,000.00 2019年12月18日    2019年12月18日 2020年12月18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0      是       是
       本公司            公司本部    富川矿业     50,000.00 2019年12月16日    2019年12月16日 2020年12月16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0      是       是
埃珂森(上海)企业                   阳谷祥光铜
                        全资子公司                17,440.50 2019年10月17日 2019年10月17日 2020年4月17日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0         否          否
管理有限公司/IXM                     业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617,440.5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617,440.5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259,052.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31,811,543.98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32,428,984.48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79.48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600,00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8,945,893.16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12,027,597.41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20,973,490.57
                                                                                            C为公司向合营企业富川矿业提供担保;
担保情况说明                                                                                D为公司向合营企业富川矿业以及IXM向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对合营企业富川矿业提供的担保同时满足C、D,担保金额合计只计算一次。
    2、公司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19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公司累

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公司 2019 年度不

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0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公司业绩预告的披露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委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

公司外部审计师,公司没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为:以方案实施前的

公司总股本 21,599,240,583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0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375,916,464.13 元。上述利润分配方

案已经实施完毕。

    我们认为公司以上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了其

在报告期内和前期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9 年度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严格督促公司按照

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使投资者能通过公告清晰

了解公司发展近况,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及施行工作,聘请外部专业

机构协助全面开展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授权总经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按照评价结果和实际运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文

件进行完善和修订。我们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认真

审阅了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基

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及运营情况。

    (九)检讨公司遵守企业管治职责相关事项

    经检讨,我们认为所有董事均积极地出席相关会议及参与本公司

事务,并已付出足够时间其职责;所有董事均收取并阅读了本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向其呈送之相关培训材料包括法律及规则更新。2019

年度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分别由上海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河南上市公司协会和公司组织的多次培
训。公司鼓励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持续专业发展,藉此发展

及更新其知识及技能,以确保彼等继续在具备全面信息及切合所需的

情况下对董事会作出贡献;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相对完备,具

体政策及常规列载于年报企业管治章节内。2019 年度公司的董事和

雇员均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以及内部制度中的规定。公司亦已遵

守《企业管治守则》、《上市规则》及适用于公司的所有法律及规则,

且公司并无收到违反《企业管治守则》、《上市规则》及所有适用法律

及监管规定的报告。相关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在年报企业管

治章节中已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公司已严格执行《股东通讯政策》,

鼓励股东积极与公司建立密切关系,提升了与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有效沟通,促使了股东有效地行使其作为股东的权利。报告期内,

公司已对内部监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了检讨,包括资源是否充足、公

司会计及财务申报员工的资格及经验以及彼等的培训课程及预算。我

们于检讨期间尚未发现任何主要问题。对以上所有事项的检讨结果我

们均属满意。

    (十)董事会以及下辖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会议制度》的

相关规定及要求,运作规范;董事会下辖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职责和

权限,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能够遵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相关审
议事项均进行认真审议,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生产经营及相关

事项提出了独立、客观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独立履职未

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在此,我们对公司全体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

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的全力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

    2020 年,我们将本着求真务实、谨慎勤勉的原则,独立、客观、

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

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断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

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在此祝愿洛阳钼业的前景更加美好!



                              洛阳钼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友贵、严冶、李树华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