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钼业:洛阳钼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4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Molybdenum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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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我们作为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
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认真阅读了相
关会议资料和查阅了相关材料,并经讨论后,我们对于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部分议案所涉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宜
我们认为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的程序合法规范;公司
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有关
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现象,同意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二.关于确定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事宜
我们认为,《关于确定第六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及《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中确定的薪酬
底薪及年度奖金奖励的薪酬方案切合公司实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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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关于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洛阳钼业第五届独立董事:王友贵、严冶、李树华
2021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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