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钼业:洛阳钼业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21-07-14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1—043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7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占用的可循
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
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
强财务稳健性。公司矿山采掘及加工业务(不含矿产贸易业务)拟开
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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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料、产品等期货品种,主要包括:
铜、铝、铅、锌、镍、钴、铌、黄金及原油(柴油保值的替代)等。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保
证金指:同一类衍生品交易合约签署时所需支付的保证金(或保证金
金融机构相对应的授信金额)及尚在存续期且未平仓的衍生品交易合
约已支付及已经确认需补充支付的保证金(或该保证金金融机构相对
应的授信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即任一时点都不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如拟投入的期货保证金有必要超过最高额度,
将按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执行额度追加审批程序并予以公告。
本次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
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
了有效规避原料、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
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原料、产品价格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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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衍生品交易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
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
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品交易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
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在衍生品交易周期内,可能会由于原料、
产品等价格周期波动,场外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
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
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体所在
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
交易带来的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
行风险控制:
1、将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
货头寸,持续对衍生品交易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
利益。
2、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衍生品交易业务
管理办法》、《公开市场委员会工作细则》作为衍生品交易内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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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
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3、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
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衍生品交易业务管
理办法》、《公开市场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
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交易业务。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
律风险,定期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
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对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制度》、《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市场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
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
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应资产
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可行性分析
1、公司通过公开市场委员会对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监督管
理;商品市场部下设期货操作小组,负责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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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执行,公司将组织具有良好素质的专门人员负责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交易工作。
2、公司己经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衍生品交易
业务管理办法》,作为进行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保证金额度、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范
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
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
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
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六、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1、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商
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商
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保证金指:同一类衍
生品交易合约签署时所需支付的保证金(或保证金金融机构相对应的
授信金额)及尚在存续期且未平仓的衍生品交易合约已支付及已经确
认需补充支付的保证金(或该保证金金融机构相对应的授信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期限及决议有效
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上述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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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
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
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
保证金(保证金指:同一类衍生品交易合约签署时所需支付的保证金
(或保证金金融机构相对应的授信金额)及尚在存续期且未平仓的衍
生品交易合约已支付及已经确认需补充支付的保证金(或该保证金金
融机构相对应的授信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30%。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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