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SSE:603993 HKEX:03993)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须知.............................................................................................................. - 1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 普通决议案 1: 关于本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 - 4 - 普通决议案 2: 关于本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 - 5 - 普通决议案 3: 关于本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 6 - 普通决议案 4: 关于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7 - 普通决议案 5: 关于本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10 - 普通决议案 6: 关于续聘本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1 - 普通决议案 7: 关于本公司 2022 年度预算的议案 ...................................................................................................... - 12 - 普通决议案 8: 关于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计划的议案 ...................................................... - 14 - 普通决议案 9: 关于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或委托理财产品的议案............................................. - 16 - 特别决议案 10: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8 - 特别决议案 11: 关于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IXM 向供应商提供供应链融资担保的议案 .............................. - 20 - 特别决议案 12: 关于本公司向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融资担保的议案...................................... - 22 - 特别决议案 13: 关于给予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 .................................................................... - 24 - 普通决议案 14: 关于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28 - 普通决议案 15: 关于本公司没收 H 股股东未领取的 2014 年股息的议案 ........................................................... - 29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普通决议案 16: 关于给予董事会派发 2022 年度中期及季度股息授权的议案 ................................................... - 30 - 特别决议案 17: 关于给予董事会增发 A 股及/或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31 - 特别决议案 18: 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34 - 普通决议案 19: 关于变更本公司英文名称的议案......................................................................................................... - 37 - 特别决议案 2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38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授权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 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二、出席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应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星期五)11:00-12:30 办理会议登记;在宣布现 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后,已提交会议出席回执但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无权参加会 议表决。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听从大会工作人员 安排,共同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 像。 四、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五、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需对会议的所有议 案予以逐项表决,在各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 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对于股 -1-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投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流 程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六、每位股东每次发言建议不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超过 两次,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表决事项相关。 七、本次会议之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案 需由出席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2-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2 年 6 月 10 日下午 13:00 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钼都利豪国际饭店 会议方式: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大会主席:董事长袁宏林先生 一、宣读会议须知; 二、宣读会议议程; 三、宣布会议开始; 四、介绍会议出列席情况; 五、宣读各项议案; 六、股东集中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宣布会议决议;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3-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关于本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及香港交易所(以下 简称“港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及工作职责编制了《洛阳钼业 2021 年度董事会 报告》,现将报告提交会议审议。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报告》(请参见披 露于港交所网站的公司 2021 年 H 股年报相关章节) -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 关于本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交所及港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及工作职责编制了《2021 年度监事会 报告》。现提交审议。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请参见披 露于港交所网站的公司2021年H股年报相关章节) -5-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三 关于本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上交所及港交 所相关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编制了:A 股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H 股 2021 年年度报告。现提交审议。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及《年报摘要》(请参 见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公司A股《2021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 摘要》,披露于港交所网站的公司H股《2021年年报》) -6-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四 关于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度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统称“财务报告”),包括: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母公司 及合并利润表、2021 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 年度母公 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及附注,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后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预算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编制了《洛阳钼 业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请参见披露 于上交所网站的公司 2021 年 A 股年报相关章节) 附件一:《洛阳钼业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一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千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 2020年 增减(%) 营业收入 173,862,586 112,981,019 53.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06,017 2,328,788 119.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103,233 1,090,576 276.2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90,648 8,492,454 -27.10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21年末 2020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9,845,287 38,891,781 2.45 总资产 137,449,773 122,441,250 12.26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11 118.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19 0.05 280.00 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不适用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 0.19 不适用 不适用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93 5.83 增加7.1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10.39 2.78 增加7.61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二、主要预算指标完成情况 1、矿山采掘及加工 (1)铜、钴板块 2021 年度,TFM 铜钴矿完成铜金属产量 209,120 吨,较预算的 208,095 吨 增加 1,025 吨或 0.49%。 -8-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完成钴金属产量 18,501 吨,较预算的 18,307 吨增加 194 吨或 1.06%。 (2)钼、钨板块 2021 年度,中国区完成钼金属产量 16,385 吨,较预算的 15,380 吨增加 1,005 吨或 6.53%。 完成钨金属产量 8,658 吨(不含豫鹭矿业),较预算的 7,639 吨增加 1,019 吨 或 13.34%。 (3)铌、磷板块 2021 年度,巴西完成磷肥(高浓度化肥+低浓度化肥)产量 112 万吨,较预 算的 111 万吨增加 1 万吨或 0.90%。 完成铌金属产量 8,586 吨,较预算的 9,645 吨减少 1,059 吨或 10.98%。 (4)铜、金板块 2021 年度,按 80%权益计算,NPM 完成铜金属产量 23,534 吨,较预算的 26,770 吨减少 3,236 吨或 12.09%。 完成黄金产量 19,948 盎司,较预算的 23,661 盎司减少 3,713 盎司或 15.69%。 2、矿产贸易 2021 年度,IXM 完成精矿实物贸易量(销售量)288 万吨、精炼金属实物贸 易量(销售量)361 万吨。 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 2021 年度报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8 日 -9-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五 关于本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为人 民币 16.78 亿元(以下所称“元”,皆指人民币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可供母公司所有者分配利润为 17.39 亿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集团合并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51.06 亿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 136.98 亿元。 根据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以及公 司一贯秉承股东现金回报的政策,为保持公司分红政策的连续和稳定, 公司 2021 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125 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 A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股息派发。根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总股本 21,599,240,583 股扣除本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 99,999,964 股本公司 A 股股份计算,2021 年末 期股息派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 1,531,820,894.10 元(含税),现金分 红比例约为 30%。本次末期股息派发的实际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股 数为准计算。 董事会决议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 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10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 关于续聘本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董事会建议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机构,并提请授权公司 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审计范围、决定审计 机构报酬及聘用条款、签署相关合同等。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11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七 关于本公司 2022 年度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1 年,公司各板块生产运营良好,各品种产量符合预期。全年度, 刚果(金)铜、钴产量分别为 209,120 吨和 18,501 吨;中国业务钼、钨 产量分别为 16,385 吨和 8,658 吨,铁精矿(62%)产量为 313,634 吨;巴 西铌、磷产量分别为 8,586 吨和 112 万吨;澳洲 NPM(80%权益)铜、金 产量分别为 23,534 吨和 19,948 盎司;矿产贸易业务精矿产品贸易量 288 万吨,精炼金属产品贸易量 361 万吨。 为进一步践行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各业务板块管理、技 术及业务的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竞争水平,按照《公司章程》 的有关要求,结合 2022 年全球经济研判、供求关系变化,并充分考虑公 司可持续发展实际,以降本增效、提升管理水平和积极发掘现有业务内 生性增长潜力为总体目标,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度预算,现提交董事会, 请予审议。 2022 年度公司各业务板块主要产品产量预算为: 1、铜、钴业务: 铜金属产量 22.7 万吨至 26.7 万吨;钴金属产量 1.75 万吨至 2.05 万吨; 2、钼、钨业务: 钼金属产量 1.28 万吨至 1.51 万吨,其中合营公司富川公司钼金属 - 12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产量 0.35 万吨至 0.41 万吨;钨金属产量 0.61 万吨至 0.72 万吨(不含 豫鹭矿业); 3、铜、金业务(80%权益计算): NPM 铜金属产量 2.25 万吨至 2.62 万吨;黄金产量 1.73 万盎司至 2.02 万盎司; 4、铌、磷业务: 铌金属产量 0.82 万吨至 0.95 万吨;磷肥(高浓度化肥+低浓度化 肥)产量 104 万吨至 122 万吨。 5、矿产贸易业务: 实物贸易量 770 万吨至 910 万吨。 以上预算是基于现有经济环境及预计经济发展趋势的判断,能否实 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努 力等诸多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 及公司业务实际对上述产量预算指标进行适时调整。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13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八 关于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 的前提下,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其分支 机构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 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单笔 业务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购买的该等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 120 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使用期 限及额度范围内审议批准具体的实施方案或计划。本购买结构性存款 计划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交易对方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购买结构性存款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单笔业务不超过 12 个月,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或等值外币), 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三、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四、公司营运资金出现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短期结构性存款产 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 - 14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 五、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 结构性存款业务,规范管理,严格控制风险,定期关注结构性存款产 品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15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九 关于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或委托理财产品的 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实用价值最大化,在确 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操作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利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购买理财或委托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管理效 益最大化。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操作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董事会拟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或委托理财产品(不包括结构性存款),公司购买的该 等未到期理财或委托理财投资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或等值 外币),前述额度内的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 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额度:未到期理财或委托理财投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或等值外币)。 2、投资投向:高信用等级、流动性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银行次级债、债券 回购以及投资级及以上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银行同业存款、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支 - 16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持的各种金融产品及其他合法的金融资产信托计划等理财或委托理 财产品(不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 3、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 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 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17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更迅捷地响应 其融资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根据公司运营实际,公司拟直接或通 过全资子公司(含直接及间接全资子公司,下同)为其他全资子公司 合计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95 亿(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用 于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债券发行、银行承兑 汇票、电子商业汇票、保函、票据、信用证、抵质押贷款、银行资金 池业务、环境保函、投标保函、衍生品交易额度及透支额度等情形下 公司直接或通过全资子公司为其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前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处理 公司直接或通过全资子公司为其他全资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的相关 事宜,授权内容具体为: 1、授权公司董事会于人民币 595 亿元(或等值外币)余额额度 内决定并处理公司直接或通过全资子公司对其他全资子公司提供上 述担保的相关事宜,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实施、或者授权相关个人决定或实施公 司直接或通过全资子公司对其他全资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的具体方 - 18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案,其中包括担保对象、担保内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 等具体事宜; 3、根据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与上述担保事宜 相关的审批程序(若有),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4、办理与上述担保事宜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19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一 关于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IXM 向供应商提供供应链融资 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全资子公司 IXM Holding S.A.及其子公司、成员单位(以下 简称“IXM”)构成全球行业内知名的有色金属贸易公司,其主要交易 对象包括铜、铅、锌精矿和铜、铝、锌等精炼金属以及少量贵金属精 矿和钴等副产品,尤其是深度参与精矿和精炼金属交易。在精矿和精 炼金属交易中,IXM 在履行必要的决策和评估程序后存在向其精矿及 精炼金属供应商(通常为矿业公司和冶炼厂)申请的银行融资提供担 保的情形,决策和评估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分析、 投资委员会审批以及在必要的情形下寻求信用保险等措施。该等担保 涉及的具体商业模式即:在与精矿及精炼金属供应商(通常为矿业公 司和冶炼厂)签署《采购协议》后,向 IXM 及时足额供应相关产品而 形成的应收账款银行质押融资提供担保。 上述 IXM 对其供应商提供的担保系 IXM 金属贸易中的不可或缺 的组成部分,亦是行业内金属贸易中较为常见的商业安排。为便于 IXM 该等业务的持续、稳定开展,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决定并处理 IXM 为其供应商提供的该等担保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具体 为: - 20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授权公司董事会于 1.3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余额额度内决 定并处理 IXM 为其供应商提供的供应链融资担保的相关事宜,额度有 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实施、或者授权相关个人决定或实施 IXM 为其供应商提供供应链融资担保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担保对象、担 保内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事宜; 3、根据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与上述担保事宜 相关的审批程序(若有),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如需); 4、办理与上述融资担保事宜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21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关于本公司向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融资担保 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富川公司复产后运营稳定,产能不断提升,为保证富川公司 经营资金使用,公司拟向富川公司提供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融资担 保,额度有效期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决定并处理公司为合营公司富川矿业提供融资担保、富川矿业 以其持有的上房沟钼矿采矿权(证号:C1000002011073120115610)为 公司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的相关事宜,且拟在董事会获得股东大会以 下授权的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全权决定和处理该等授权 事宜。 授权内容具体为: 1、授权公司董事会于人民币 10 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内决定 并处理公司对其合营公司富川矿业提供融资担保的相关事宜,该等额 度可滚动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实施公司对富川矿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具 体方案,其中包括单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事宜; 3、根据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与上述担保事宜 相关的审批程序(若有),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 22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办理与上述担保事宜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23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三 关于给予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生产运营以及境内或境外项目基建和经营需要,补充 流动资金,降低资金成本,及时把握市场有利时机,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现拟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般及无 条件授予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可发行债 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发行事宜: 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主要条款 1、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企业 债券、公司债券、A 股或 H 股可转换债券、境外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 券、永续债券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境内外人民币或外币债务融 资工具。 2、发行规模:本次授权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为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或等值外币(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 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 可在授权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次发行。 3、发行币种: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债务融 资工具的境内外市场情况,可选择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债务融资工具。 - 24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期限与利率:最长不超过 30 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 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及 利率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主体:公司或公司的境内或境外全资子公司或设立的特 殊目的公司;以境内或境外全资子公司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作为债 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的,公司可在其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内为该等 子公司或特殊目的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自身提 供担保及/或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维好协议或采用第三方增信方式。 6、募集资金用途: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 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境内外项目基建,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和 /或投资收购等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 人士根据公司不时的资金需求确定。 7、发行方式: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债务融 资工具的境内外市场情况确定。 8、如发行 A 股或 H 股可转换债券,则单笔发行本金金额不得超 过人民币 1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应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提出的转股申请, 所转换的 A 股或 H 股新股可以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相关一般性授权予以发行。 9、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 所、香港联交所或其他境内外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1、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并由董 - 25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根据公司不时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及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 行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和实施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和条款,包括但 不限于成立及确定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发行 方式、币种、债务融资工具面值、发行价格、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或 其确定方式、发行市场、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 (如适用)、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如适用)、评级安排、担保事 项(如适用)、还本付息期限、转股价格、募集资金用途、具体配售安 排、承销安排等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 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有关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发行 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程序,签署与发行债务融资 工具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选定债券受托管理人, 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按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处理与债 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以及办理债券发行、交易等有 关的其他事项。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在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因应市场条件变化适 时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应市场情况,决定和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 - 26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或其他境内外交易所上市的相关 事宜。 2、同意上述事宜在取得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 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其它市 场条件等具体执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事宜。 3、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 准、签署及刊发相关文件、公告及通函,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三、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有效期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事项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 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 (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 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发行工作。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27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四 关于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 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关于为本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 转授权人士在年度保险单项赔偿限额不超过 1 亿美元/年,年度总保 费金额不超过 700,000 美元/年额度范围内办理每年度相关保险事宜。 结合市场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提 升相关年度责任保险额度,年度保险单项赔偿限额不超过 1 亿美元/ 年,年度总保费金额提升至不超过 1,000,000 美元/年。董事会拟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 办理每年度相关保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授权范围内厘定年度赔 偿限额及保额、保险期限及投保范围,选择保险机构,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原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本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自本议案被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自动失效。 - 28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五 关于本公司没收 H 股股东未领取的 2014 年股息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董事会宣布派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之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为人民币 0.18 元(含税)(以下 简称“末期股息”)。公司董事会派发末期股息的建议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宣布派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年末股息予 2015 年 7 月 9 日名列公司股东名册之 H 股股东。 根据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出具给 公司的函件,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14 年派发且尚未领取 的有关股息的总额共计 70,326.56 港元,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对于无人认领的股息,公司可行使没收权力。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处理有关没收 H 股股东未领取的 2014 年股息的事宜。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29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六 关于给予董事会派发 2022 年度中期及季度股息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现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给予董事 会派发 2022 年中期及季度股息授权。在满足公司现行的分红政策条 件下,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一切有关本公司派发 2022 年中期及季度 股息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派发 2022 年中期股息、季度股息 及派发金额、派发时间等)。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30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七 关于给予董事会增发 A 股及/或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公司发展需要, 现拟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 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决定单独或同 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A 股股份或 H 股股份各自数 量的 20%的 A 股或 H 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 证或可认购公司 A 股或 H 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一般性授权”)。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的规定,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若发行 A 股股 份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授权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 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 A 股及/或 H 股或可转换成该 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 A 股或 H 股的类似权 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 权利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拟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2、新股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 4、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及/或 5、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 - 31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选择权、转股权或其他相关权利。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前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 权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 其他方式)的 A 股股份或 H 股股份的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方式发行的股份)分别不得超过公司于本议案获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通过时该类已发行的 A 股股份或 H 股股份数量的 20%。 三、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本议案第五段所述授权 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 A 股及/或 H 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 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 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 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但不 限于中国公司法、香港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 适用。 五、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下列三者中最早的日期止: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 12 个月届满之日; 2、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或 3、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议案所 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 - 32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 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 其他必要的行动。 七、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 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 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做 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33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八 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需要,现拟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监督主管部门、港交所、上交所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 机关之所有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使本公司全部权力回购本公司 H 股股票。 H 股购回一般授权须待按中国的法律、法规及规例的规定,取得 有关监管机关的有关批准及/或于其进行备案后方可行使。 中国《公司法》(本公司须受其规限)规定,于中国注册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不可购回其股份,除非购回之目的为(一)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及(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 34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 由于 H 股于联交所以港元买卖,本公司购回 H 股也须以港元支付 价格,故本公司支付回购价款必须获得主管外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 门的登记备案。另外,本公司购回其 H 股后,须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 案手续(倘需要)以及向主管商务部门办理审批/备案和向公司登记 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上市规则允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向公司之董事授予一般 性授权购回该公司于联交所上市之 H 股股份。该项授权须以于股东大 会上获其股东通过之特别决议案形式作出,以及于各自举行之类别股 东大会上获 A 股及 H 股持有人通过之特别决议。 倘本公司行使全部 H 股购回一般授权,本公司于有关期间将会赎 回 H 股数量最多不超过本议案获本公司股东大会及本公司 A 股、H 股 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当日的本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数的 10%。 待中国所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回购相关 H 股股票后,授权本公司 董事会进行以下事宜: 1、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数 量等,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等;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3、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4、根据监管机构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 备案程序; - 35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5、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 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 有关登记、备案手续;及 6、签署及办理其它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在本议案中,“有关期间”指公司股东大会及 A 股、H 股类别股东 大会分别通过本议案当日起至下列最早时间止的期间: 1、本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 2、本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或本公司 H 股 股东和 A 股股东于各自召开的类别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 或修订有关回购 H 股授权之日。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36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九 关于变更本公司英文名称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更好的匹配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国际品牌形象,公司拟对 英文名称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英文名称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英文名称 China Molybdenum Co.,Ltd. CMOC Group Limited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37 -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结合公司 拟将英文名称进行变更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内 容进行同步修订。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详情请参见披露于上交所网站发布的《洛阳钼业关于变更公司 英文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