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2—034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第三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后续拟用于员 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若公 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资金,以不高于人民币7.25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持/减持计划:经公司自查,截至董事会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 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近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成年 子女及其配偶)均没有在未来六个月买入或者卖出洛阳钼业 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有相关计划,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相关风险提示: 1、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存在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宏观经济调控、信贷政策收 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 及时到位,从而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如用于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存 在因相关股份的授予未能经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 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 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注销程序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等原因,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回购 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 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与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维护公司价值,持续完善公司、股东、 核心骨干员工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公司拟回购部分 公司 A 股股份,后续拟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或者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用途。前述相关计划方案及详细内容,由公司另行拟定并提 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 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定价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价格上 限拟不超过 7.25 元/股。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对回购 价格的相关要求,在回购启动后视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情况并结合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现金分红等事宜,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资金来源 为公司自有资金和发行债券募集资金。 3 (六)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资金进行股份回购。若按照回购 金额上限人民币 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7.25 元/股、回购金额 下限人民币 2.5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0.16%且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2%,即约不低于 3,448 万股 且不超过 6,897 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 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 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人民币 5 亿元(含), 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 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 4 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 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7.25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897 万股。按照截至 2022 年 5 月 1 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则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并 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增减变动 股份类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 (股) (%) (股) (%) 限售股 99,999,964 0.46 +68,965,517 168,965,481 0.78 流通股 21,499,240,619 99.54 -68,965,517 21,430,275,102 99.22 总股本 21,599,240,583 100 0 21,599,240,583 100 (2)如果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未用于本次回购所述 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公司股本 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增减变动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5 A股 17,665,772,583 81.79 -68,965,517 17,596,807,066 81.73 H股 3,933,468,000 18.21 0 3,933,468,000 18.27 总股本 21,599,240,583 100 -68,965,517 21,530,275,066 100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 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3,744,977.26 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984,528.66 万元、合并口径下的 货币资金为 2,431,802.50 万元。假设此次回购资金人民币 5 亿元全 部使用完毕,按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所占前述三个 指标的比重分别 0.36%、1.25%和 2.06%。公司认为使用不超过 5 亿元 人民币进行回购,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 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 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 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买卖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预案存在 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近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成年 子女及其配偶)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6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在未来 6 个月增持/减持计划的说明 公司已分别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问询,问询未 来是否存在增持/减持计划。依据收到的回复: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决议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近 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均没有在未来六个月 买入或者卖出洛阳钼业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有相关计划,公司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或者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 年内使用完毕。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 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 资不抵债的情况。本次回购库存股仅限于后续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 励计划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可 能导致公司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7 (十四)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回购公 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用作员工 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 2、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 实施本回购方案; 4、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 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 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7、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 更登记等事宜;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公司如实施股份回购,在回购期间将不会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依 照有关规定发行优先股的除外)。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起至上述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符合 8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购方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方案。 四、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存在回购 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宏观经济调控、信贷政策收紧、 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从 而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如用于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存在 因相关股份的授予未能经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 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则存在启动未转让 部分注销程序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原因,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 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 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本次回购股 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