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钼业:洛阳钼业第六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3-03-18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累计
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
作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经我们认真审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按2022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88.26亿元。其中264.05亿元系对全资子公
司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76%。公司
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新增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
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将继续对公司今后可能发
生的担保进行监督检查。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友贵、严冶、李树华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