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钼业:洛阳钼业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及风险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3-18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及风险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及风险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及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现将审计及风
险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及风险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及风险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非执行
董事组成,其中委员会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李树华先
生担任,独立董事严冶女士和非执行董事袁宏林先生担任委员。
二、 审计及风险委员会 2022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及风险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年度内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如下:
届次 召开日期 涉及事项
1、听取外部审计师关于 2021 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
2022 年 1 月 14 日 2、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关于本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听取审计师汇报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2、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及风险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审计及风 2022 年 3 月 17 日
6、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险委员会
7、审议关于公司关联方清单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公司《2021 年度会计及财务汇报职能方面的资源情况报告》的议案;
9、听取关于内控内审部关于 2021 年主要工作及 2022 年工作计划、2021 年内控管理报告、2021
年风险管理报告等汇报。
2022 年 4 月 28 日 1、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19 日 1、 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10 月 23 日
2、 审议关于本公司《关联方(变动)清单》的议案。
三、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及风险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和《审计及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
通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一)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德勤
为公司董事会聘用的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参与年审的德勤人员均具备实施
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
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按
照计划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任务。
(二)在德勤审计人员进驻审计现场前,我们认真听取、审阅了
德勤对公司 2022 年度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目
标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与德勤协商了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
(三)在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我们就审计工作进展对德勤
发函进行了书面督促,并与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认真督促德勤尽职尽责进行审计,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德
勤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企业遵守内控制度的
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在约定时限内完
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及风险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四)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德勤出具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
步审计意见后,我们审阅了经其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重
点关注公司关键审计事项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会同独立董事
与德勤在无管理层参加的单独沟通会议中进行了充分沟通。我们同意
德勤认定的公司账务处理,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对德勤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我们认为德勤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
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经审核 2022 年度德勤的
聘用条款和审核费用,公司实际支付德勤 2022 年度审计费与公司所
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
公司目前的规模和审计工作业务量,我们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续聘德
勤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的建议。
四、 审计及风险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
(一)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内控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我们听取了公司内控内审部关于2021年主要工作及2022年工作
计划、2021年内控管理报告、2021年风险管理报告等汇报。为完善公
司内控制度、梳理公司业务流程,我们督促公司内控内审部组织内控
自我评价工作和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活动,促使各单位、各部
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我们审阅了《洛阳钼业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
告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
陷,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情
况汇报后,认真审阅了公司季报、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
出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
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
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
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
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
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
范的要求。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促使德勤和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
门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
了相关协调工作,确保年度各项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五)检讨公司财务资源和内控管理
公司已对内部监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了检讨,包括资源是否充足、
公司会计及财务申报员工的资格及经验以及彼等的培训课程及预算。
我们于检讨期间尚未发现任何主要问题。对以上所有事项的检讨结果
我们均属满意。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法律、法规及规则要求,严格按照公司《审
计及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职责及权限,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
了审计及风险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审计及风险委员会将继续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及内控管理
体系,加强对外部审计的监督评价,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保障公司
的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共同利益。
洛阳钼业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及风险委员会
李树华、严冶、袁宏林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