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钼业:洛阳钼业对外担保公告2023-04-04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3—014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系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之合营公司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
川矿业”),同时系公司监事许文辉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构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法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
为人民币1.6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富川矿业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8亿元。
反担保:富川矿业持有的上房沟钼矿采矿权(证号:
C1000002011073120115610)抵押,该等反担保责任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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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审议通过
了《关于本公司向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融资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向合营公司富川矿业提供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
融资担保,有效期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已获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直接持有富川矿业 10%股权,且持有徐州环
宇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环宇”)50%股权,而徐州环宇持有
富川矿业 90%股权。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
阳国宏”)持有徐州环宇余下 50%股权。于 2023 年 3 月 6 日,洛阳国
宏将其持有的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主要股东)100%股权出资
给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时代”)以对四川
时代进行增资(详细请参考公司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6 日的公告)。至
此,洛阳国宏不再持有公司股权,洛阳国宏及富川矿业均不再构成公
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项下的关连人士,该等担保亦不构成公司香港上市规则项下
的关连交易。但由于富川矿业系公司监事许文辉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企业,因此富川矿业仍构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项下的关联法人。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6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
富川矿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8 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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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3 年 9 月 29 日
3、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冷水镇钼都大道 68 号
5、经营范围:钼、铁矿采选及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及国家专控
除外);工矿工程建筑;管道和设备安装;建筑劳务分包。(涉及许可
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权结构:
7、法定代表人:许文辉
8、失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富川矿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截止 2023 年 2 月 28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380,166.76 387,202.37
总负债 139,305.54 139,254.51
其中:银行贷款 75,580.00 75,580.00
流动负债 81,808.47 81,7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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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240,861.22 247,947.86
项目 2022 年度(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8,883.83 18,102.04
净利润 22,144.12 7,642.20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在现有贷款及担保基础上,公司拟为富川矿业向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新申请的人民币 1.6 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方: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类型:借贷
6、贷款期限:自银行首次放款日起三十六个月
7、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8、担保金额:1.6 亿人民币
(二)反担保协议
富川矿业以其持有的上房沟钼矿采矿权(证号:
C1000002011073120115610)抵押给公司,针对公司提供的担保责任进
行反担保,该等反担保责任不得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如出现公司为
富川矿业承担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之情形,在公司已因履行该担
保义务而向债权人支付相关款项的前提下,公司有权向相关机关申请
实现采矿权抵押权,并从经处置的采矿权所得中依法受偿。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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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意见:富川矿业作为公司重要合营公司,公司为其商业融
资需求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内的融资
担保,符合富川矿业及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可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并控
制相关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合营公司富川矿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融资担保符合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及合营公司发展战略,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富川矿业提供融资担保、富川矿业以其持
有的上房沟钼矿采矿权(证号:C1000002011073120115610)为公司前
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的相关事宜,且同意在董事会获得股东大会以下授
权的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全权决定和处理该等授权事
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按 2023 年 4 月 3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
率中间价,1 美元兑人民币 6.8805 元、1 澳元对人民币 4.5903 元折
算: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79.23 亿元(包括对全资子公司的
担保总额人民币 253.6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4.01%。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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