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SSE:603993 HKEX:03993)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须知.............................................................................................................. - 1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 关于本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本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本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本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10 - 关于续聘本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1 - 关于本公司 2023 年度预算的议案 ...................................................................................................... - 12 - 关于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计划的议案 ...................................................... - 14 - 关于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或委托理财产品的议案............................................. - 16 - 关于本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议案 ................................................................................... - 18 - 关于给予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 .................................................................... - 21 - 关于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25 - 关于制定、修订、完善本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的议案 .................................................................... - 27 - 关于没收 H 股股东未领取的 2015 年股息的议案 ......................................................................... - 29 - 关于给予董事会派发 2023 年度中期及季度股息授权的议案 ................................................... - 30 - 关于给予董事会增发 A 股及/或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31 - 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34 - 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 37 - 关于增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 41 - 关于增补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43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授权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 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二、出席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应于 2023 年 6 月 9 日(星期五)11:00-12:30 办理会议登记;在宣布现场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 已提交会议出席回执但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无权参加会议 表决。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听从大会工作人员 安排,共同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 像。 四、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五、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需对会议的所有议 案予以逐项表决,在各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 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对于股 -1-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投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流 程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六、每位股东每次发言建议不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超过 两次,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表决事项相关。 七、本次会议之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案 需由出席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2-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9 日下午 13:00 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钼都利豪国际饭店 会议方式: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大会主席:董事长袁宏林先生 一、宣读会议须知; 二、宣读会议议程; 三、宣布会议开始; 四、介绍会议出列席情况; 五、宣读各项议案; 六、股东集中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宣布会议决议;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3-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关于本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及香港交易所(以下 简称“港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及工作职责编制了《洛阳钼业 2022 年度董事会 报告》,现将报告提交会议审议。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请参见披 露于港交所网站的公司 2022 年 H 股年报相关章节) -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 关于本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交所及港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及工作职责编制了《2022 年度监事会 报告》。现提交审议。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请参见披 露于港交所网站的公司2022年H股年报相关章节) -5-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三 关于本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上交所及港交 所相关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编制了:A 股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H 股 2022 年年度报告。现提交审议。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及《年报摘要》(请参 见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公司A股《2022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 摘要》,披露于港交所网站的公司H股《2022年年报》) -6-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四 关于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度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统称“财务报告”),包括: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母公司 及合并利润表、2022 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 年度母公 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及附注,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后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预算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编制了《洛阳钼 业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请参见披露 于上交所网站的公司 2022 年 A 股年报相关章节) 附件一:《洛阳钼业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一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千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1年 增减(%) 营业收入 172,990,857 173,862,586 -0.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66,947 5,106,017 18.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066,908 4,103,233 47.8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53,761 6,190,648 149.63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1,698,562 39,845,287 29.75 总资产 165,019,220 137,449,773 20.06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4 1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28 0.19 47.37 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4 1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 0.28 0.19 47.37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41 12.93 上升0.4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13.41 10.39 上升3.02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二、主要预算指标完成情况 1、矿山采掘及加工 (1)铜、钴板块 2022 年度,TFM 铜钴矿完成铜金属产量 254,286 吨,较预算的 246,808 吨 增加 7,478 吨或 3.03%。 完成钴金属产量 20,286 吨,较预算的 18,506 吨增加 1,780 吨或 9.62%。 -8-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钼、钨板块 2022 年度,中国区完成钼金属产量 15,114 吨,较预算的 13,468 吨增加 1,646 吨或 12.22%。 完成钨金属产量 7,509 吨(不含豫鹭矿业),较预算的 6,650 吨增加 859 吨 或 12.92%。 (3)铌、磷板块 2022 年度,巴西完成磷肥(高浓度化肥+低浓度化肥)产量 114 万吨,较预 算的 113 万吨增加 1 万吨或 0.89%。 完成铌金属产量 9,212 吨,较预算的 9,210 吨增加 2 吨或 0.02%。 (4)铜、金板块 2022 年度,按 80%权益计算,NPM 完成铜金属产量 22,706 吨,较预算的 24,109 吨减少 1,403 吨或 5.82%。 完成黄金产量 16,221 盎司,较预算的 18,287 盎司减少 2,066 盎司或 11.30%。 2、矿产贸易 2022 年度,IXM 完成精矿实物贸易量(销售量)312 万吨、精炼金属实物贸 易量(销售量)314 万吨。 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 2022 年度报告。 -9-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五 关于本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为人 民币 22.10 亿元(以下所称“元”,皆指人民币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供母公司所有者分配利润为 20.45 亿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集团合并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60.67 亿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 180.20 亿元。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一贯秉承股东现金回报的政策,为保持公 司分红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公司 2022 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8508 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 A 股股份不 参与本次股息派发。根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总股本 21,599,240,583 股扣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 204,930,407 股本公司 A 股股份计算,2022 年末期股息派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 1,820,227,909.77 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约为 30%。本次末期股 息派发的实际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 董事会决议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 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10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 关于续聘本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董事会建议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机构,并提请授权公司 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审计范围、决定审计 机构报酬及聘用条款、签署相关合同等。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11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七 关于本公司 2023 年度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 年,公司各板块生产运营良好,各品种产量符合预期。全年度, 刚果(金)铜、钴产量分别为 254,286 吨和 20,286 吨;中国业务钼、钨 产量分别为 15,114 吨和 7,509 吨,铁精矿(62%)产量为 453,018 吨;巴 西铌、磷产量分别为 9,212 吨和 1,140,000 吨;澳洲 NPM(80%权益)铜、 金产量分别为 22,706 吨和 16,221 盎司;矿产贸易业务精矿产品贸易量 311.77 万吨,精炼金属产品贸易量 313.66 万吨。 为充分发挥各业务板块管理、技术及业务的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 公司行业竞争水平,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 2023 年全球经 济研判、供求关系变化,并充分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实际,以降本增效、 提升管理水平和积极发掘现有业务内生性增长潜力为总体目标,公司编 制了 2023 年度预算,现提交审议。 2023 年度公司各业务板块主要产品产量预算为: 1、铜、钴业务: TFM 铜金属产量 29 万吨至 33 万吨;钴金属产量 2.1 万吨至 2.4 万 吨; KFM 铜金属产量 7 万吨至 9 万吨;钴金属产量 2.4 万吨至 3.0 万吨; 2、钼、钨业务: 钼金属产量 1.2 万吨至 1.5 万吨;钨金属产量 0.65 万吨至 0.75 万 - 12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吨(不含豫鹭矿业); 3、铜、金业务(80%权益计算): NPM 铜金属产量 2.4 万吨至 2.7 万吨;黄金产量 2.5 万盎司至 2.7 万盎司; 4、铌、磷业务: 铌金属产量 0.84 万吨至 1 万吨;磷肥(高浓度化肥+低浓度化肥) 产量 105 万吨至 125 万吨。 5、矿产贸易业务:实物贸易量 570 万吨至 670 万吨。 以上预算是基于现有经济环境及预计经济发展趋势的判断,能否实 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存在不 确定性,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及公司业务实际对上述 产量预算指标进行适时调整。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13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八 关于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 的前提下,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其分支 机构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 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单笔 业务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购买的该等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 120 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 审议批准具体的实施方案或计划。本购买结构性存款计划不构成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交易对方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购买结构性存款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单笔业务不超过 12 个月,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或等值外币), 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三、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 14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公司营运资金出现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短期结构性存款产 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 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 五、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 结构性存款业务,规范管理,严格控制风险,定期关注结构性存款产 品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15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九 关于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或委托理财产品的 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实用价值最大化,在确 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操作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利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购买理财或委托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管理效 益最大化。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操作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董事会拟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或委托理财产品(不包括结构性存款),公司购买的该 等未到期理财或委托理财投资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或等值 外币),前述额度内的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 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在上述使 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额度:未到期理财或委托理财投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或等值外币)。 2、投资投向:高信用等级、流动性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银行次级债、债券 回购以及投资级及以上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 16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银行同业存款、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支 持的各种金融产品及其他合法的金融资产信托计划等理财或委托理 财产品(不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以及公募基金产品等。 3、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 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 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17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 关于本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的生产运营,更迅捷地响应其流动性和融资需 求,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公司运营实际,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拟安排如下: 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安排 公司拟直接或通过全资子公司(含直接及间接全资子公司,下同) 或控股子公司(含直接及间接控股子公司,下同)为其他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 亿(或等值外币)担 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 450 亿, 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 450 亿;签署担 保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债券发行、银行 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保函、票据、信用证、抵质押贷款、银行 资金池业务、环境保函、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 函、衍生品交易额度、透支额度或其它形式的负债等情形下公司直接 或通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上述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上或以下的全资或控制子公司的担保 额度在上述限额内不可相互调剂使用。 二、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IXM 向供应商提供供应链融资担保安排 公司全资子公司 IXM Holding S.A.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成 - 18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员单位(以下简称“IXM”)系全球行业内知名的有色金属贸易公司, 其主要交易对象包括铜、铅、锌精矿和铜、铝、锌等精炼金属以及少 量贵金属精矿和钴等副产品,尤其是深度参与精矿和精炼金属交易。 在精矿和精炼金属交易中,IXM 在履行必要的决策和评估程序后存在 向其精矿及精炼金属供应商(通常为矿业公司和冶炼厂)申请的银行 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形,该情形属于行业内金属贸易中较为常见的商业 安排。为便于 IXM 该等业务的持续、稳定开展,IXM 拟于 1.3 亿美元 (或等值外币)余额额度内为其供应商提供该等担保。 三、向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安排 为保证合营公司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川公司”) 持续经营资金使用,公司拟向富川公司提供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融 资担保(以实际在履行的担保金额为准),额度有效期至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富川矿业以其持有的上房沟钼矿采矿权(证号: C1000002011073120115610)为公司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的相关事宜。 四、授权情况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 人士的转授权人士)于前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处理上述担保的相关事 宜,授权内容具体为: 1、上述担保授权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实施、或者授权相关个人决定或实施上 述相关担保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担保对象、担保内容、担保金额、 - 19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事宜; 3、根据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与上述担保事宜 相关的审批程序(若有),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4、办理与上述担保事宜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20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一 关于给予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生产运营以及境内或境外项目基建和经营需要,补充 流动资金,降低资金成本,及时把握市场有利时机,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现拟提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般及无 条件授予董事会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发行事宜: 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主要条款 1、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企业 债券、公司债券、A 股或 H 股可转换债券、境外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 券、永续债券、可续期债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境内外人民币或 外币债务融资工具。 2、发行规模:本次授权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为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或等值外币(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 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 可在授权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次发行。 3、发行币种: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债务融 资工具的境内外市场情况,可选择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债务融资工具。 4、期限与利率:最长不超过 30 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 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及 - 21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利率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根 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主体:公司或公司的境内或境外全资子公司或设立的特 殊目的公司;以境内或境外全资子公司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作为债 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的,公司可在其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内为该等 子公司或特殊目的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自身提 供担保及/或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维好协议或采用第三方增信方式。 6、募集资金用途: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 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境内外项目基建,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和 /或投资收购等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根据公司不时的资金需求确定。 7、发行方式: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债务融 资工具的境内外市场情况确定。 8、如发行 A 股或 H 股可转换债券,则单笔发行本金金额不得超 过人民币 1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应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提出的转股申请, 所转换的 A 股或 H 股新股可以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相关一般性授权予以发行。 9、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 所、香港联交所或其他境内外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1、提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在遵循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公司不时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全权 - 22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决定及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和实施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和条款,包括但 不限于成立及确定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发行 方式、币种、债务融资工具面值、发行价格、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或 其确定方式、发行市场、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 (如适用)、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如适用)、评级安排、担保事 项(如适用)、还本付息期限、转股价格、募集资金用途、具体配售安 排、承销安排等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 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有关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发行 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程序,签署与发行债务融资 工具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选定债券受托管理人, 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按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处理与债 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以及办理债券发行、交易等有 关的其他事项。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在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因应市场条件变化适 时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应市场情况,决定和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 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或其他境内外交易所上市的相关 事宜。 - 23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5)董事会可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转授权人 士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 三、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有效期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事项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如董事会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 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 会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发行工作。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24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关于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 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关于为本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 转授权人士在年度保险单项赔偿限额不超过 1 亿美元/年,年度总 保费金额不超过 1,000,000 美元/年额度范围内办理每年度相关保险 事宜。 结合市场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 提升相关年度责任保险额度,年度保险单项赔偿限额不超过 1.5 亿 美元/年,年度总保费金额提升至不超过 1,500,000 美元/年。董事 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 的转授权人士)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办理每年度相关保险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授权范围内厘定年度赔偿限额及保额、保险 期限及投保范围,选择保险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 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25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原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本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自本议案经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自动失效。 - 26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三 关于制定、修订、完善本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022 年 1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为落实 中国证监会专项治理工作和新修订的相关制度规范、业务规则的要 求,公司结合实际管理需要,制定:《洛阳钼业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洛阳钼业董事会秘书工 作制度》《洛阳钼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洛阳钼业提名及管治委员 会工作细则》《洛阳钼业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及工作细则》《洛阳钼 业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洛阳钼业总裁工作细则》《洛阳钼业信息 披露制度》《洛阳钼业子公司管理制度》《洛阳钼业第三方担保管理 制度》《洛阳钼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洛阳钼业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洛阳钼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 理办法》《洛阳钼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同时修订整合 《洛阳钼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洛阳钼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前述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关连交易管理制度细则》同步废止。) - 27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其中,《洛阳钼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洛阳钼业第三方担保管 理制度》《洛阳钼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洛阳钼业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及《洛阳钼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 2022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制度。) - 28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四 关于没收 H 股股东未领取的 2015 年股息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董事会宣布派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之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为人民币 0.025 元(含税)(以 下简称“末期股息”)。公司董事会派发末期股息的建议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宣布派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末股息予 2016 年 7 月 13 日名列公司股东名册之 H 股股 东。 根据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出具 给公司的函件,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15 年派发且尚未 领取的有关股息的总额共计 32,942.82 港元,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法规,对于无人认领的股息,公司可行使没收权力。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处理有关没收 H 股股东未领取的 2015 年股息的事宜。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29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五 关于给予董事会派发 2023 年度中期及季度股息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现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给予董事 会派发 2023 年中期及季度股息授权。在满足公司现行的分红政策条 件下,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一切有关本公司派发 2023 年中期及季度 股息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派发 2023 年中期股息、季度股息 及派发金额、派发时间等)。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30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六 关于给予董事会增发 A 股及/或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公司发展需要, 现拟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 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决定单独或同 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A 股股份或 H 股股份各自数 量的 20%的 A 股或 H 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 证、全球存托凭证或可认购公司 A 股或 H 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 “一般性授权”)。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的规定,即使获得一般性 授权,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行证券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则需 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述具体授权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 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 A 股及/或 H 股或可转换成该 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全球存托凭证或可认购公司 A 股 或 H 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 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拟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2、新股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 4、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及/或 - 31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5、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 选择权、转股权或其他相关权利。 二、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根据 前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 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 A 股股份或 H 股股份的数量 (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分别不得超过公司于 本议案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时该类已发行的 A 股股份或 H 股 股份数量的 20%。 三、如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已 于本议案第五段所述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 A 股及/或 H 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 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 士的转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 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四、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 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公司法、香港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 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适用)。 五、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下列三者中最早的日期止: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 12 个月届满之日; 2、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或 - 32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议案所 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六、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 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 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 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七、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 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 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 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做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33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七 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需要,现拟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监督主管部门、联交所、上交所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 机关之所有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使本公司全部权力回购本公司 H 股股票。 H 股购回一般授权须待按中国的法律、法规及规例的规定,取得 有关监管机关的有关批准及/或于其进行备案后方可行使。 中国《公司法》(本公司须受其规限)规定,于中国注册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不可购回其股份,除非购回之目的为(一)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及(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议。 - 34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由于 H 股于联交所以港元买卖,本公司购回 H 股也须以港元支付 价格,故本公司支付回购价款必须获得主管外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 门的登记备案。另外,本公司购回其 H 股后,须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 案手续(倘需要)以及向主管商务部门办理审批/备案和向公司登记 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上市规则允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向公司之董事授予一般 性授权购回该公司于联交所上市之 H 股股份。该项授权须以于股东大 会上获其股东通过之特别决议案形式作出,以及于各自举行之类别股 东大会上获 A 股及 H 股持有人通过之特别决议。 倘本公司行使全部 H 股购回一般授权,本公司于有关期间将会赎 回 H 股数量最多不超过本议案获本公司股东大会及本公司 A 股、H 股 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当日的本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数的 10%。 待中国所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回购相关 H 股股票后,授权本公司 董事会进行以下事宜: 1、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数 量等,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等;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3、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4、根据监管机构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 备案程序; 5、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 - 35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 有关登记、备案手续;及 6、签署及办理其它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在本议案中,“有关期间”指公司股东大会及 A 股、H 股类别股东 大会分别通过本议案当日起至下列最早时间止的期间: 1、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 2、本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或本公司 H 股 股东和 A 股股东于各自召开的类别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 或修订有关回购 H 股授权之日。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36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八 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本公司参股公司 HONG KONG CBC INVESTMENT LIMITED(以 下简称“CBC INVESTMENT”)和参股公司宁波邦亚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波邦亚”)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本公司拟为上述两家参 股子公司按照所持股权比例提供合计不超过 8.2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 资助(以借款余额不超过 8.2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为准)。具体情 况如下: 一、提供借款基本情况 CBC INVESTMENT 和宁波邦亚的间接控股股东为宁波邦普时代新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普时代”),邦普时代系宁德时代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的控股子公司。由于宁德 时代间接持有本公司 24.68%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2 年修订)规定,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本公司的 关联方,因此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 CBC INVESTMENT 和宁波邦亚提供借款构成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尚需 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借款方及其各方股东的基本情况 1、HONG KONG CBC INVESTMENT LIMITED 成立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 37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注册地:香港 经营范围:贸易与投资 注册资本:USD 10,000 股权结构:本公司、邦普时代分别间接持有其34%、66%股权。 最近一年近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美元 项目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1,832,246.22 1,750,033.31 总负债 3,002,800.00 3,001,400.00 净资产 -1,170,553.78 -1,251,366.69 资产负债率 163.89% 171.51%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9,360.00 - 净利润 -1,179,353.78 -80,812.91 2、宁波邦亚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3月1日 注册地:宁波 法定代表人:徐守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 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邦普时代分别间接持有其34%、66%股权。 - 38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最近一年近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 13,200,000.75 总负债 - 44,000.75 净资产 - 13,156,000.00 资产负债率 - 0.33%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44,000.00 3、关联股东宁德时代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16日 注册地:福建省宁德市 法定代表人:曾毓群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 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 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 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440,471,007元 股权结构:曾毓群与李平为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宁德时代27.92% 股权。 最近一年近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60,095,235.19 64,020,357.75 总负债 42,404,318.99 43,148,313.50 - 39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归母净资产 16,448,125.16 18,790,695.94 资产负债率 70.56% 67.40%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2,859,398.75 8,903,846.53 归母净利润 3,072,916.35 982,226.51 三、本次借款相关协议的签署情况 截止目前,本次借款尚未签署协议。 四、提供借款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CBC INVESTMENT和宁波邦亚系本公司之参股公司,且本次借款由 各方股东同比例提供,风险相对可控。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参股公 司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动态,并加强还款跟踪和管理。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CBC INVESTMENT和宁波邦亚系本公司之参股公司,为本公司与宁 德时代关于新能源金属资源的投资开发战略合作的实施主体。本次各 方股东为上述两家参股公司提供的借款将主要用于补充其运营资金, 促进其正常投资与经营,能够与本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良好的协调效应, 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六、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确定、调整本次 借款的具体安排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40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九 关于增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 定,公司拟补选两名非执行董事。 经提名及管治委员会审查及提名,董事会拟增补蒋理先生和林久 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从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将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 1、选举蒋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2、选举林久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41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理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 学硕士。2004 年至 2007 年,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 部业务经理。2008 年至 2015 年,历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 行部副董事、董事、执行董事。2015 年至 2017 年,任国开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7 年 6 月至今,任宁德时代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现兼任天津市滨海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普时 代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小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等董事。 林久新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林先生 2001 年 8 月至 2016 年 1 月在厦门市海沧区政府 担任副区长职务,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2 月在厦门市翔安区担任区 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职务。2017 年 3 月至今,林先生在宁德时 代就职,现担任宁德时代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资源委员会委员、 宜春时代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 42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 关于增补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 定,公司拟补选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经提名及管治委员会审查及提名,董事会拟增补郑舒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从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 43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舒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州大 学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士,会计师。2002 年至 2006 年, 任中国铁通集团福建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6 年至 2009 年,任华 为技术有限公司海外区域预算经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9 年至 2013 年,任万鼎硅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3 年至 2016 年, 任搜狐畅游(纳斯达克股票代码:CYOU)财务总监。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宁德时代财务部负责人。2017 年 6 月至今,任宁德 时代财务总监,现兼任晋江闽投电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普莱德 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上海捷能智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