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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洛阳钼业:洛阳钼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4-29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SSE:603993   HKEX:03993)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须知.............................................................................................................. - 1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

关于本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本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本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本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10 -

关于续聘本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1 -

关于本公司 2023 年度预算的议案 ...................................................................................................... - 12 -

关于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计划的议案 ...................................................... - 14 -

关于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或委托理财产品的议案............................................. - 16 -

关于本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议案 ................................................................................... - 18 -

关于给予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 .................................................................... - 21 -

关于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25 -

关于制定、修订、完善本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的议案 .................................................................... - 27 -

关于没收 H 股股东未领取的 2015 年股息的议案 ......................................................................... - 29 -

关于给予董事会派发 2023 年度中期及季度股息授权的议案 ................................................... - 30 -

关于给予董事会增发 A 股及/或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31 -

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34 -

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 37 -

关于增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 41 -

关于增补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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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授权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

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二、出席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应于

2023 年 6 月 9 日(星期五)11:00-12:30 办理会议登记;在宣布现场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

已提交会议出席回执但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无权参加会议

表决。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听从大会工作人员

安排,共同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

像。

    四、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五、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需对会议的所有议

案予以逐项表决,在各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

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对于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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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投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流

程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六、每位股东每次发言建议不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超过

两次,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表决事项相关。

    七、本次会议之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案

需由出席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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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9 日下午 13:00

    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钼都利豪国际饭店

    会议方式: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大会主席:董事长袁宏林先生

   一、宣读会议须知;

   二、宣读会议议程;

   三、宣布会议开始;

   四、介绍会议出列席情况;

   五、宣读各项议案;

   六、股东集中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宣布会议决议;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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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关于本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及香港交易所(以下

简称“港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及工作职责编制了《洛阳钼业 2022 年度董事会

报告》,现将报告提交会议审议。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请参见披

露于港交所网站的公司 2022 年 H 股年报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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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



         关于本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交所及港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及工作职责编制了《2022 年度监事会

报告》。现提交审议。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请参见披

露于港交所网站的公司2022年H股年报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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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三



            关于本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上交所及港交

所相关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编制了:A 股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H 股 2022 年年度报告。现提交审议。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及《年报摘要》(请参

见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公司A股《2022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

摘要》,披露于港交所网站的公司H股《2022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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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四



关于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度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统称“财务报告”),包括: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母公司

及合并利润表、2022 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 年度母公

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及附注,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后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预算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编制了《洛阳钼

业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请参见披露

于上交所网站的公司 2022 年 A 股年报相关章节)

附件一:《洛阳钼业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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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千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1年
                                                                       增减(%)
 营业收入                         172,990,857     173,862,586                -0.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66,947       5,106,017                18.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066,908       4,103,233                47.8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53,761       6,190,648         149.63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1,698,562      39,845,287           29.75
 总资产                           165,019,220     137,449,773           20.06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4                   1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28       0.19                      47.37
 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4                      1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
                                         0.28       0.19                      47.37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41        12.93         上升0.4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13.41        10.39         上升3.02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二、主要预算指标完成情况

    1、矿山采掘及加工

    (1)铜、钴板块

    2022 年度,TFM 铜钴矿完成铜金属产量 254,286 吨,较预算的 246,808 吨

增加 7,478 吨或 3.03%。

    完成钴金属产量 20,286 吨,较预算的 18,506 吨增加 1,780 吨或 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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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钼、钨板块

    2022 年度,中国区完成钼金属产量 15,114 吨,较预算的 13,468 吨增加 1,646

吨或 12.22%。

    完成钨金属产量 7,509 吨(不含豫鹭矿业),较预算的 6,650 吨增加 859 吨

或 12.92%。

    (3)铌、磷板块

    2022 年度,巴西完成磷肥(高浓度化肥+低浓度化肥)产量 114 万吨,较预

算的 113 万吨增加 1 万吨或 0.89%。

    完成铌金属产量 9,212 吨,较预算的 9,210 吨增加 2 吨或 0.02%。

    (4)铜、金板块

    2022 年度,按 80%权益计算,NPM 完成铜金属产量 22,706 吨,较预算的

24,109 吨减少 1,403 吨或 5.82%。

    完成黄金产量 16,221 盎司,较预算的 18,287 盎司减少 2,066 盎司或 11.30%。

    2、矿产贸易

    2022 年度,IXM 完成精矿实物贸易量(销售量)312 万吨、精炼金属实物贸

易量(销售量)314 万吨。




    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 2022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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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五



          关于本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为人
民币 22.10 亿元(以下所称“元”,皆指人民币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供母公司所有者分配利润为 20.45 亿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集团合并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60.67 亿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 180.20 亿元。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一贯秉承股东现金回报的政策,为保持公
司分红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公司 2022 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8508 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 A 股股份不
参与本次股息派发。根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总股本
21,599,240,583 股扣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 204,930,407
股本公司 A 股股份计算,2022 年末期股息派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
1,820,227,909.77 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约为 30%。本次末期股
息派发的实际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
    董事会决议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

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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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




       关于续聘本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董事会建议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机构,并提请授权公司

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审计范围、决定审计

机构报酬及聘用条款、签署相关合同等。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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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七




                  关于本公司 2023 年度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 年,公司各板块生产运营良好,各品种产量符合预期。全年度,

刚果(金)铜、钴产量分别为 254,286 吨和 20,286 吨;中国业务钼、钨

产量分别为 15,114 吨和 7,509 吨,铁精矿(62%)产量为 453,018 吨;巴

西铌、磷产量分别为 9,212 吨和 1,140,000 吨;澳洲 NPM(80%权益)铜、

金产量分别为 22,706 吨和 16,221 盎司;矿产贸易业务精矿产品贸易量

311.77 万吨,精炼金属产品贸易量 313.66 万吨。

    为充分发挥各业务板块管理、技术及业务的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

公司行业竞争水平,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 2023 年全球经

济研判、供求关系变化,并充分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实际,以降本增效、

提升管理水平和积极发掘现有业务内生性增长潜力为总体目标,公司编

制了 2023 年度预算,现提交审议。

    2023 年度公司各业务板块主要产品产量预算为:

    1、铜、钴业务:

    TFM 铜金属产量 29 万吨至 33 万吨;钴金属产量 2.1 万吨至 2.4 万

吨;

    KFM 铜金属产量 7 万吨至 9 万吨;钴金属产量 2.4 万吨至 3.0 万吨;

    2、钼、钨业务:

    钼金属产量 1.2 万吨至 1.5 万吨;钨金属产量 0.65 万吨至 0.7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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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不含豫鹭矿业);

    3、铜、金业务(80%权益计算):

    NPM 铜金属产量 2.4 万吨至 2.7 万吨;黄金产量 2.5 万盎司至 2.7

万盎司;

    4、铌、磷业务:

    铌金属产量 0.84 万吨至 1 万吨;磷肥(高浓度化肥+低浓度化肥)

产量 105 万吨至 125 万吨。

    5、矿产贸易业务:实物贸易量 570 万吨至 670 万吨。

    以上预算是基于现有经济环境及预计经济发展趋势的判断,能否实

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存在不

确定性,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及公司业务实际对上述

产量预算指标进行适时调整。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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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八



 关于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

的前提下,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其分支

机构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

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单笔

业务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购买的该等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 120 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

审议批准具体的实施方案或计划。本购买结构性存款计划不构成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交易对方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购买结构性存款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单笔业务不超过 12

个月,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或等值外币),

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三、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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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营运资金出现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短期结构性存款产

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

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

    五、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

结构性存款业务,规范管理,严格控制风险,定期关注结构性存款产

品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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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九



 关于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或委托理财产品的
                            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实用价值最大化,在确

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操作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利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购买理财或委托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管理效

益最大化。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操作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董事会拟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或委托理财产品(不包括结构性存款),公司购买的该

等未到期理财或委托理财投资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或等值

外币),前述额度内的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

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在上述使

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额度:未到期理财或委托理财投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或等值外币)。

    2、投资投向:高信用等级、流动性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银行次级债、债券

回购以及投资级及以上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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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同业存款、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支

持的各种金融产品及其他合法的金融资产信托计划等理财或委托理

财产品(不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以及公募基金产品等。

    3、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

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

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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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



          关于本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的生产运营,更迅捷地响应其流动性和融资需

求,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公司运营实际,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拟安排如下:

     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安排

    公司拟直接或通过全资子公司(含直接及间接全资子公司,下同)

或控股子公司(含直接及间接控股子公司,下同)为其他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 亿(或等值外币)担

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 450 亿,

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 450 亿;签署担

保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债券发行、银行

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保函、票据、信用证、抵质押贷款、银行

资金池业务、环境保函、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

函、衍生品交易额度、透支额度或其它形式的负债等情形下公司直接

或通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上述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上或以下的全资或控制子公司的担保

额度在上述限额内不可相互调剂使用。

     二、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IXM 向供应商提供供应链融资担保安排

    公司全资子公司 IXM Holding S.A.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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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单位(以下简称“IXM”)系全球行业内知名的有色金属贸易公司,

其主要交易对象包括铜、铅、锌精矿和铜、铝、锌等精炼金属以及少

量贵金属精矿和钴等副产品,尤其是深度参与精矿和精炼金属交易。

在精矿和精炼金属交易中,IXM 在履行必要的决策和评估程序后存在

向其精矿及精炼金属供应商(通常为矿业公司和冶炼厂)申请的银行

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形,该情形属于行业内金属贸易中较为常见的商业

安排。为便于 IXM 该等业务的持续、稳定开展,IXM 拟于 1.3 亿美元

(或等值外币)余额额度内为其供应商提供该等担保。

    三、向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安排

    为保证合营公司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川公司”)

持续经营资金使用,公司拟向富川公司提供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融

资担保(以实际在履行的担保金额为准),额度有效期至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富川矿业以其持有的上房沟钼矿采矿权(证号:

C1000002011073120115610)为公司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的相关事宜。

    四、授权情况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

人士的转授权人士)于前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处理上述担保的相关事

宜,授权内容具体为:

    1、上述担保授权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实施、或者授权相关个人决定或实施上

述相关担保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担保对象、担保内容、担保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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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事宜;

    3、根据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与上述担保事宜

相关的审批程序(若有),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4、办理与上述担保事宜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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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一




     关于给予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生产运营以及境内或境外项目基建和经营需要,补充

流动资金,降低资金成本,及时把握市场有利时机,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现拟提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般及无

条件授予董事会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发行事宜:

    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主要条款

    1、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企业

债券、公司债券、A 股或 H 股可转换债券、境外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

券、永续债券、可续期债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境内外人民币或

外币债务融资工具。

    2、发行规模:本次授权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为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或等值外币(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

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

可在授权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次发行。

    3、发行币种: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债务融

资工具的境内外市场情况,可选择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债务融资工具。

    4、期限与利率:最长不超过 30 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

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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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利率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根

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主体:公司或公司的境内或境外全资子公司或设立的特

殊目的公司;以境内或境外全资子公司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作为债

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的,公司可在其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内为该等

子公司或特殊目的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自身提

供担保及/或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维好协议或采用第三方增信方式。

    6、募集资金用途: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

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境内外项目基建,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和

/或投资收购等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根据公司不时的资金需求确定。

    7、发行方式: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债务融

资工具的境内外市场情况确定。

    8、如发行 A 股或 H 股可转换债券,则单笔发行本金金额不得超

过人民币 1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应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提出的转股申请,

所转换的 A 股或 H 股新股可以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相关一般性授权予以发行。

    9、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

所、香港联交所或其他境内外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1、提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在遵循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公司不时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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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及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和实施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和条款,包括但

不限于成立及确定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发行

方式、币种、债务融资工具面值、发行价格、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或

其确定方式、发行市场、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

(如适用)、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如适用)、评级安排、担保事

项(如适用)、还本付息期限、转股价格、募集资金用途、具体配售安

排、承销安排等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

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有关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发行

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程序,签署与发行债务融资

工具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选定债券受托管理人,

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按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处理与债

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以及办理债券发行、交易等有

关的其他事项。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在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因应市场条件变化适

时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应市场情况,决定和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

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或其他境内外交易所上市的相关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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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董事会可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转授权人

士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

    三、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有效期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事项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如董事会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

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

会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发行工作。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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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关于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
                           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关于为本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

转授权人士在年度保险单项赔偿限额不超过 1 亿美元/年,年度总

保费金额不超过 1,000,000 美元/年额度范围内办理每年度相关保险

事宜。

    结合市场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

提升相关年度责任保险额度,年度保险单项赔偿限额不超过 1.5 亿

美元/年,年度总保费金额提升至不超过 1,500,000 美元/年。董事

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

的转授权人士)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办理每年度相关保险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授权范围内厘定年度赔偿限额及保额、保险

期限及投保范围,选择保险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

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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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本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自本议案经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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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三



     关于制定、修订、完善本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022 年 1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为落实

中国证监会专项治理工作和新修订的相关制度规范、业务规则的要

求,公司结合实际管理需要,制定:《洛阳钼业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洛阳钼业董事会秘书工

作制度》《洛阳钼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洛阳钼业提名及管治委员

会工作细则》《洛阳钼业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及工作细则》《洛阳钼

业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洛阳钼业总裁工作细则》《洛阳钼业信息

披露制度》《洛阳钼业子公司管理制度》《洛阳钼业第三方担保管理

制度》《洛阳钼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洛阳钼业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洛阳钼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

理办法》《洛阳钼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同时修订整合

《洛阳钼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洛阳钼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前述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关连交易管理制度细则》同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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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洛阳钼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洛阳钼业第三方担保管

理制度》《洛阳钼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洛阳钼业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及《洛阳钼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 2022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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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四




       关于没收 H 股股东未领取的 2015 年股息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董事会宣布派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之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为人民币 0.025 元(含税)(以

下简称“末期股息”)。公司董事会派发末期股息的建议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宣布派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末股息予 2016 年 7 月 13 日名列公司股东名册之 H 股股

东。

    根据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出具

给公司的函件,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15 年派发且尚未

领取的有关股息的总额共计 32,942.82 港元,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法规,对于无人认领的股息,公司可行使没收权力。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处理有关没收 H 股股东未领取的

2015 年股息的事宜。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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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五




关于给予董事会派发 2023 年度中期及季度股息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现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给予董事

会派发 2023 年中期及季度股息授权。在满足公司现行的分红政策条

件下,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一切有关本公司派发 2023 年中期及季度

股息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派发 2023 年中期股息、季度股息

及派发金额、派发时间等)。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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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六



关于给予董事会增发 A 股及/或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公司发展需要,

现拟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

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决定单独或同

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A 股股份或 H 股股份各自数

量的 20%的 A 股或 H 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

证、全球存托凭证或可认购公司 A 股或 H 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

“一般性授权”)。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的规定,即使获得一般性

授权,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行证券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则需

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述具体授权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

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 A 股及/或 H 股或可转换成该

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全球存托凭证或可认购公司 A 股

或 H 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

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拟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2、新股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

    4、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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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

选择权、转股权或其他相关权利。

    二、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根据

前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

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 A 股股份或 H 股股份的数量

(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分别不得超过公司于

本议案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时该类已发行的 A 股股份或 H 股

股份数量的 20%。

    三、如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已

于本议案第五段所述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 A 股及/或

H 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

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

士的转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

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四、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

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公司法、香港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

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适用)。

    五、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下列三者中最早的日期止: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 12 个月届满之日;

    2、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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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议案所

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六、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

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

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

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七、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

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

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

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做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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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七



       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需要,现拟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监督主管部门、联交所、上交所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

机关之所有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使本公司全部权力回购本公司

H 股股票。

    H 股购回一般授权须待按中国的法律、法规及规例的规定,取得

有关监管机关的有关批准及/或于其进行备案后方可行使。

    中国《公司法》(本公司须受其规限)规定,于中国注册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不可购回其股份,除非购回之目的为(一)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及(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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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 H 股于联交所以港元买卖,本公司购回 H 股也须以港元支付

价格,故本公司支付回购价款必须获得主管外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

门的登记备案。另外,本公司购回其 H 股后,须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

案手续(倘需要)以及向主管商务部门办理审批/备案和向公司登记

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上市规则允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向公司之董事授予一般

性授权购回该公司于联交所上市之 H 股股份。该项授权须以于股东大

会上获其股东通过之特别决议案形式作出,以及于各自举行之类别股

东大会上获 A 股及 H 股持有人通过之特别决议。

    倘本公司行使全部 H 股购回一般授权,本公司于有关期间将会赎

回 H 股数量最多不超过本议案获本公司股东大会及本公司 A 股、H 股

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当日的本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数的 10%。

    待中国所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回购相关 H 股股票后,授权本公司

董事会进行以下事宜:

    1、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数

量等,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等;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3、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4、根据监管机构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

备案程序;

    5、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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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

有关登记、备案手续;及

    6、签署及办理其它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在本议案中,“有关期间”指公司股东大会及 A 股、H 股类别股东

大会分别通过本议案当日起至下列最早时间止的期间:

    1、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

    2、本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或本公司 H 股

股东和 A 股股东于各自召开的类别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

或修订有关回购 H 股授权之日。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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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八



             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本公司参股公司 HONG KONG CBC INVESTMENT LIMITED(以

下简称“CBC INVESTMENT”)和参股公司宁波邦亚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波邦亚”)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本公司拟为上述两家参

股子公司按照所持股权比例提供合计不超过 8.2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

资助(以借款余额不超过 8.2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为准)。具体情

况如下:

     一、提供借款基本情况

    CBC INVESTMENT 和宁波邦亚的间接控股股东为宁波邦普时代新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普时代”),邦普时代系宁德时代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的控股子公司。由于宁德

时代间接持有本公司 24.68%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2 年修订)规定,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本公司的

关联方,因此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 CBC

INVESTMENT 和宁波邦亚提供借款构成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尚需

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借款方及其各方股东的基本情况

     1、HONG KONG CBC INVESTMENT LIMITED

    成立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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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香港

       经营范围:贸易与投资

       注册资本:USD 10,000

       股权结构:本公司、邦普时代分别间接持有其34%、66%股权。

       最近一年近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美元
项目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1,832,246.22                 1,750,033.31
总负债                          3,002,800.00                 3,001,400.00
净资产                         -1,170,553.78                -1,251,366.69
资产负债率                            163.89%                      171.51%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9,360.00                              -
净利润                         -1,179,353.78                   -80,812.91

       2、宁波邦亚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3月1日

       注册地:宁波

       法定代表人:徐守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

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邦普时代分别间接持有其34%、66%股权。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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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年近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             13,200,000.75
总负债                                          -                  44,000.75
净资产                                          -             13,156,000.00
资产负债率                                      -                       0.33%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44,000.00

       3、关联股东宁德时代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16日

       注册地:福建省宁德市

       法定代表人:曾毓群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

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

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

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440,471,007元

       股权结构:曾毓群与李平为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宁德时代27.92%

股权。

       最近一年近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60,095,235.19                    64,020,357.75
  总负债                      42,404,318.99                    43,148,3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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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母净资产              16,448,125.16                   18,790,695.94
资产负债率                    70.56%                             67.40%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2,859,398.75                    8,903,846.53

归母净利润               3,072,916.35                       982,226.51

    三、本次借款相关协议的签署情况

    截止目前,本次借款尚未签署协议。

    四、提供借款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CBC INVESTMENT和宁波邦亚系本公司之参股公司,且本次借款由

各方股东同比例提供,风险相对可控。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参股公

司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动态,并加强还款跟踪和管理。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CBC INVESTMENT和宁波邦亚系本公司之参股公司,为本公司与宁

德时代关于新能源金属资源的投资开发战略合作的实施主体。本次各

方股东为上述两家参股公司提供的借款将主要用于补充其运营资金,

促进其正常投资与经营,能够与本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良好的协调效应,

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六、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确定、调整本次

借款的具体安排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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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九




       关于增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

定,公司拟补选两名非执行董事。

    经提名及管治委员会审查及提名,董事会拟增补蒋理先生和林久

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从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将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

    1、选举蒋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2、选举林久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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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理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

学硕士。2004 年至 2007 年,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

部业务经理。2008 年至 2015 年,历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

行部副董事、董事、执行董事。2015 年至 2017 年,任国开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7 年 6 月至今,任宁德时代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现兼任天津市滨海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普时

代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小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等董事。

    林久新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林先生 2001 年 8 月至 2016 年 1 月在厦门市海沧区政府

担任副区长职务,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2 月在厦门市翔安区担任区

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职务。2017 年 3 月至今,林先生在宁德时

代就职,现担任宁德时代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资源委员会委员、

宜春时代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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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




    关于增补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

定,公司拟补选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经提名及管治委员会审查及提名,董事会拟增补郑舒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从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为特别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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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舒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州大

学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士,会计师。2002 年至 2006 年,

任中国铁通集团福建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6 年至 2009 年,任华

为技术有限公司海外区域预算经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9 年至

2013 年,任万鼎硅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3 年至 2016 年,

任搜狐畅游(纳斯达克股票代码:CYOU)财务总监。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宁德时代财务部负责人。2017 年 6 月至今,任宁德

时代财务总监,现兼任晋江闽投电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普莱德

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上海捷能智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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