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4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 10 月 29 日,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潘杰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证
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发出。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继峰汽车
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
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获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 9 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以 2018 年 10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
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192.9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33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