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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继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3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 10 月 29 日,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董事长王义平先生、董事冯巅先生因公出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本次
董事会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义平先生召集、副
董事长邬碧峰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 9 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以 2018 年 10 月 30 日为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192.9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33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8-06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