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7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公司以 2018 年 10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 192.98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拟由 637,719,200
元变更为 639,649,000 元;股份总额拟由 637,719,200 股变更为 639,649,000 股。
修订后的注册资本、股份总额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所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时修订相
应章程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章程修订的对照情况如下:
序号 原章程 修订后的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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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719,200 元。 639,649,00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
2 637,719,20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639,649,00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 637,719,200 股。 为:普通股 639,649,000 股。
具体变更内容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1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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