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5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 11 月 26 日,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潘杰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证
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发出。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继峰汽车
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原公司员工耿意红已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该激励对象耿意红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公司拟进行的本次回购注销(合计为 23.58 万股,回购价格为 5.83
元/股),符合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