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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继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为捷克继峰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2019-01-15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为捷克继峰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作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峰股份”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捷克继峰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相
关资料进行了审阅,现就该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捷克继峰作为公司控股的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使其在海外获得扩
大生产所需的资金,加快发展,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捷克继峰
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二、本次担保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为捷克继峰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捷克继峰提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徐建君                  汪永斌                      王伟良




                                                    2019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