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19-03-15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宁波继峰汽车零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18 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审慎
得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就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董事郑鹰、独立董事王伟良、独立董事徐建君,
其中王伟良是会计专业人士。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如下事项:
1、2018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确定了公
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就其出具的初审意见进行了沟通。
3、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审计
报告的议案》等 9 项议案。
4、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18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三、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19 年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18 年度审计服务
情况进行了审核,通过考察其为公司安排审计工作的人员配置、时间安排和审计
质量等因素,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编制的内部审计
工作总结和审计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
议,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营。
五、 指导、评价内部控制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遵循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加强完善了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管理,指导公司完成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审阅了相关报告。
六、 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
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
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七、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
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管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19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发挥专长,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
计工作及公司外部审计的沟通,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内控,充分发挥审
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职报告之签字页)
王伟良 徐建君 郑 鹰
2019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