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因筹划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发布《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现就《宁波继 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首次披露之日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 情况说明如下: 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发生资产交易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