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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继峰股份:继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2023-02-04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 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稀释和主动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使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继弘集团”或“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证继涵”)、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以下简
称“Wing Sing”)因被动稀释和主动减持,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 64.04%
减少至 59.04%,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到 5%。
     东证继涵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 日,累计减持公司定向可
转债 49.60 万张,占“继峰定 01”发行总量的 12.40%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继弘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东证继涵、
Wing Sing 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控股股东继弘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东
证继涵、Wing Sing 因被动稀释和主动减持,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到 5%。现将
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继弘集团
企业名称                     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1,7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                     2011 年 04 月 13 日 2031 年 04 月 12 日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官塘河路 18 号 2 幢 1 号 305-1
法定代表人                   邬碧峰
主要股东                     王义平、邬碧峰、王继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570538988E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控股公司服务;
                             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
                             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
                             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煤
                             炭及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
                             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
                             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
                             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
                             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讯设备
经营范围                     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
                             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渔业机械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
                             销售;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销售;海洋工
                             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东证继涵
企业名称             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12 日
合伙期限             2017 年 12 月 12 日至 2047 年 12 月 11 日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F1551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继恒投资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           220,1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AGBDN83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经营范围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
                     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3、Wing Sing
企业名称                        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
成立日期                        2004 年 7 月 22 日
                                Level 5, Development Bank of Samoa Building, Beach
住所
                                Road, Apia, Samoa
主营业务                        对外投资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被动稀释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继
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
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28
号)核准,公司向东证继涵发行了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购买其持有的宁波继烨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并向3名特定对象发行共
718.20万张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71,820.00万元,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张。上述定向可转债已于2019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完成了登记工作。
       公司发行的“继峰定01”自2021年2月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继峰定02”
自2020年12月2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022年1月12日,“继峰定02”全部转为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经公司申请,自2022年1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摘牌。

       截至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发行的定向可转债已累计转股 10,459.71 万股,
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12,114.01 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继弘集团、东证继涵及
Wing Sing 在上述过程中,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相应被稀释。
       2、主动减持情况
       继弘集团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
计减持 3,942.63 万股,占目前总股本的 3.52%。
       东证继涵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 日,累计减持公司定向可转债
49.60 万张,占“继峰定 01”发行总量的 12.40%。
       3、因被动稀释和主动减持,继弘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由 64.04%减少至 59.04%。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
股份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继弘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情况:
                                                                      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继弘集团                     30,868.29                       28.95%

东证继涵                     22,740.45                       21.32%

Wing Sing                    14,688.00                       13.77%

         合计                68,296.74                       64.04%

    2、本次权益变动后,继弘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权益比例情况:
                                                                      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后持有权益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合并计算股份与可转债可转股
                   (实际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后的权益比例)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                             股数
                                  例                               例
继弘集团        26,925.66        24.02%          26,925.66            22.97%

东证继涵        22,740.45        20.28%          27,600.36            23.54%

Wing Sing       14,688.00        13.10%          14,688.00            12.53%

  合计          64,354.11        57.40%          69,214.02            59.04%

    注 1:上表计算实际持股比例时的公司总股本为 112,114.01 万股。
    注 2:东证继涵持有可转债“继峰定 01”尚未转股数量为 350.40 万张,根
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合并计算股份与可转债可转股股份的
权益比例时,东证继涵股份增加至 27,600.36 万股;可转债“继峰定 01”尚未转
股数量 368.61 万张,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117,226.49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计算其拥
有权益比例的,应当合并计算股份与可转债可转股股份的权益比例,并将其持股
比例与合并计算股份与可转债可转股股份的权益比例相比,以二者中的较高者为
准,故本次权益变动后,继弘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权益比例为 59.04%。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公司控股股东继弘集
团及一致行动人已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