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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继峰股份:继峰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03-3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22 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地履行
了相关职责,现就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人,成员为董事刘杰先生、独立董事
谢华君女士、独立董事徐建君先生,谢华君女士是会计专业人士。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如下事
项:
    1、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
    2、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就审计中
重要事项与审计机构做了沟通。
    3、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初步审阅财
务报表,并与审计师进行了沟通。
    4、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内审部 2021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2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5、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
    7、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并提出聘请建议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
的各项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
进行审计,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鉴于该事务所
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以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质量,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
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有关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其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全体委员认
真审阅了初步审计意见及相关财务会计报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
并出具了审议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全面反映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实际经营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编制的内部审计
计划和审计工作总结,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
议,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营。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
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1、审阅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并发表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及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
部新发布的要求而做出,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新的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审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发表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2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对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
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2 年半
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2,939,169.43 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
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
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遵循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监督促进公司不断
完善并落实执行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工作,完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并审阅了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等相关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维护的各项工作进行
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发布
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包括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年度审计中出现的问
题,并督促按照计划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
用。
       四、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
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管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将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继续认真、勤勉、
忠实地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外部审计的沟通,持续推
动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内部控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
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之签字页)




       谢华君                  徐建君                刘   杰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