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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读者传媒:关于拟收购股权的提示性公告2018-07-19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8-045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的标准。
    2.本次股权收购标的为公司控股股东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全
资子公司飞天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股权收购正处于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阶段,具体交易金
额以审计、评估的结果基础上协商确定为准。
    4.本次股权收购尚未获得公司董事会同意,亦未履行完毕交易双
方各自的决策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尽快确定股权收购的相关事
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股权收购概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 称:甘肃文化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化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2243450241
    成立时间:1994 年 1 月 29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琛
    经营范围:出版西北古籍整理和文化遗产类图书、工程技术、自
然科学方面的论著、专业文集、社会科学方面的学术著作;中小学教
学辅导类图书;排版;纸张销售;广告制作、发布;房屋租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简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7,698,275.46
              负债总额                     31,191,448.02
                净资产                     36,506,827.44
                  项目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40,648,401.54
              营业利润                      2,242,485.24
                净利润                      5,086,492.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6,845.39


    (二)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截至目前,文化社为公司控股股东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读者集团”)全资子公司飞天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飞天传媒”)旗下子公司,飞天传媒持有文化社 100%股权。公
司拟向飞天传媒收购文化社 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文化社将
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股权收购目的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具备甘肃省内更加全面的出版社资
源,完善“编印发产业链”编辑出版环节的业务板块,并将有利于整
体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且将消除公司与文化社之间的同
业竞争。
    (四)本次股权收购交易对方

    本次股权收购交易对方为飞天传媒,由于其与公司同为读者集团
控制下的企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股权收购交易方式及金额确定依据

    交易方式:公司拟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购买文化
社 100%股权的对价。
    交易金额确定依据: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
次股权收购最终金额以审计、评估的结果基础上协商确定为准。


    二、 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及
相关审计、评估,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收购事项的各项工作。本次股
权收购尚未获得公司董事会同意,亦未履行完毕交易双方各自的决策
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尽快确定股权收购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其他说明

    1.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
划阶段的应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3.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公司未向内幕知情
人以外人员透漏该信息。
    4.公司将根据本次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发布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