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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读者传媒:关于控股股东出资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18-08-14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8-048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出资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读者
集团”)关于其出资人变更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出资人变更概述

    根据《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
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50 号)、《中
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宣发〔2017〕3 号)和
《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
效益相统一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6〕48 号)中“探索建立党
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
责的管理模式,推动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精神,经
甘肃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甘肃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代
表甘肃省人民政府对读者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基于此,公司控股股
东读者集团的出资人由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省国资委”)变更为省财政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变更已经完成。此次变更不涉及公司实
际控制人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变更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变更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四、此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省财政厅与省国资委均为甘肃省人民政府职能管理部门,
本次控股股东出资人变更后,国有股东的性质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出资人变更,公司控股股东读者集团国有资产监管不
变,原有经营方式不变,因此,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主营业务不会
发生变化,对公司资产、人员、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
会产生影响。
    (三)本次出资人变更,公司董事会结构、人员不会因此发生变
化。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