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读者传媒:华龙证券关于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23-04-27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读者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读者传媒”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
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读者传媒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已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至 4 月 21 日对读者传媒进
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 19 至 4 月 21 日,华龙证券保荐代表人陈立浩、党芃根据现场
检查的工作要求,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制度、访谈公司相关人员、查阅公司资
料,对读者传媒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独立性、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公司的经营状况、募集资金的
专户存储等进行了核查。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现场人员查阅了读者传媒 2022 年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
委员会的会议文件,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
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读者传媒的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
到有效执行;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能够有效执行,
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已经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三会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


                                    1
规,会议记录完整,会议资料保存完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履行职责。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人员查阅了读者传媒已披露的公告和相关资料,对其是否符合信息披露
制度、披露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准确
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公司信息披露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账务情况,资金往来情
况,构查阅了相关制度性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及公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读者传媒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
独立,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
证等资料,核查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资料及公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既定的规划用途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禁
止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信息披露文件
及财务相关资料,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
了核查。


                                    2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严格按照
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影响公司经
营的独立性,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向相关财务人员了解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和行业近期变化情况
查阅相关财务资料,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务运转
正常,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读者传媒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
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读者传媒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
荐机构现场检查。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读者传媒在 2022 持续督导期间内在公
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
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3
(以下无正文)




                 4
 (此 页无 正 文 ,为 《华龙 证券股份 有 限 公 司关于读 者 出版传媒 股份有 限公 司 2022

年度 现场检 查报 告 》之签 字盖 章 页 )




保 荐代 表 人 :陈 立浩翅         么       党艽 ‘豸 篦




                                                                 孓份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