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1-04-10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长
鸿高科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及使用进度
(一)前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67 号文”核准,长鸿高科
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10.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484.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
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936.89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547.1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
验证,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3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使用与结余情况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
保荐机构与专户所在银行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时,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列表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元)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332006293013000190262 175,210.78
[注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丈支行 53020122000468287 101,863.54
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西门支行 94050078801500000676 56,749,374.0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
39202001040016622 174,375.11
开发区支行[注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 350678338722 77,820,838.76
合 计 135,021,662.20
注 1:公司本期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支行业务转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北仑支行,银行账户未发生变更;
注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
技术开发区支行系总分行关系,实际开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
发区支行。
本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11,0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11,000.00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一)。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于 2019 年 2 月制订了《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
资金专户资料;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会同华西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中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丈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
行西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仑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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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
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
资于“2 万吨/年氢化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SEPS)技改项目”
和“25 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进展,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项
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使用募集资金 11,000.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239 号),保荐
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金额 11,000.00 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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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西证券出具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
实际使 产品成立 产品到期 实际到期 12 月 31
协议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用金额 日 日 日 日投资金
额
上海浦发银 利多多公司稳利
行股份有限 20JG8996 期人 保本浮动 2020 年 10 2021 年 4
11,000.00 未到期 11,000.00
公司宁波西 民币对公结构性 收益型 月 19 日 月 19 日
门支行 存款
蕴通财富定期型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130 保本浮动 2020 年 10 2021 年 3 2021 年 3
9,000.00 9,000.00
宁波北仑支 天(黄金挂钩看 收益型 月 23 日 月2日 月2日
行
涨)
合 计 20,000.00 — — — — 20,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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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
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 管理
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
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1]D0081 号)。立信中联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长鸿高科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长鸿高科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
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人员以及有关银行
的负责人员等沟通交流,了解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鸿高科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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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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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547.1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
已变 项目
否
更项 截至期 达到 项目可
达
目,含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末投入 预定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 到
部分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进度(%) 可使 否发生
目 资总额(1) 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
变更 总额 金额(2) (3)= 用状 重大变
计
(如 (2)/(1) 态日 化
效
有) 期
益
2 万吨/年氢
化苯乙烯-
2019
异戊二烯-
苯乙烯热塑 否 11,000.00 11,000.00 11,000.00 11,000.00 100.00 年 10 37,352.82 否 否
性弹性体
(SEPS)技 月
改项目
25 万吨/年 2021 不
溶液丁苯橡
否 33,547.11 33,547.11 - - 0.00 年 12 不适用 适 否
胶扩能改造
项目二期
月 用
合 计 44,547.11 44,547.11 11,000.00 11,000.00 - - 37,352.8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募集资金 11,000.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239 号),
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
8
自筹资金金额 11,000.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情况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
产品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投资结构性存款金额 20,000.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无
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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