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1-010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 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蒋林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确认:(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
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
定;(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0 年
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3)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年报及其摘要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2)。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4)。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4)。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和六项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