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22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4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包括本次发行证券
的种类、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债券期限、债券利率、还本付息的期
限和方式等共计 20 项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方案内容。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4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5 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7 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1 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2 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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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8 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9 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
划》。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
和原则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
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适
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
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
售的数量、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转股价格修正、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票面
利率、担保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
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
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级机构等中
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并决定向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
合同、申报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以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
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利用公司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或其他与
此相关的其他变更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上市、交易、托管、付息及
转换股份等相关事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在本次发行前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有新的规定或者证
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或者具体要求,对
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
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
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
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9)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出
台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关
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转股、回售相关的所有事宜;
11)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宜。
除上述第 4、5、6、10 项的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项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期间有效外,其他事项的授权有效期 12
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