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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鸿高科: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5-22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7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6 月 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800 号宁波国大雷迪森广场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6 月 8 日
                        至 2021 年 6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
        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2.02    发行规模                                              √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4    债券期限                                              √
2.05    债券利率                                              √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2.07    转股期限                                              √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2.11    赎回条款                                            √
2.12    回售条款                                            √
2.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18    募集资金存管                                        √
2.19    担保事项                                            √
2.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3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              √
        案
4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            √
        规划的议案
8       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
        则》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
        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事宜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3、4、5、6、7、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

         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008         长鸿高科           2021/6/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6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 108 号宁波长鸿高分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邮政编码 315803;
    (三)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请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参会请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
加股东大会。

    2、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
托他人出席的,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
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

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 2021 年 6 月 7 日 15:00 前送达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董事会办公室送达地址详情如下:
    收件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长
鸿高科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 108 号
    邮政编码:315803
    传真号码:0574-55009799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骅
       联系电话:0574-55222087

       联系传真:0574-55009799
       电子邮箱:bh@krcc.cn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 108 号
       邮政编码:315803
    (二)参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
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           发行规模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           债券期限

2.05           债券利率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           转股期限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11           赎回条款
2.12   回售条款

2.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   募集资金存管

2.19   担保事项

2.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8      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