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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鸿高科: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1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生物”或“子
公司”)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为长鸿生物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
人民币 4.61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不包括在本次董事会之前已执行,目前仍在
有效期内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2 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无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其业务需求,公司

预计 2022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长鸿生物新增提供不超过 4.61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

保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前述担保额度

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

形成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方式          担保额度
 1          公司      长鸿生物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61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鸿生物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春风

     注册资本:75,000 万元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明心岭路 61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

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

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长鸿生物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25,960,047.84         1,472,239,668.42

         负债总额               797,813,772.03         1,094,078,061.87

          净资产                328,146,275.81          378,161,606.55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1,619,955.91           379,860,626.57

          净利润                -10,516,684.93           50,005,546.99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由于担保合同要到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

并签署,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本次担保有效期

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

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预算所需,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对象的经营和财

务均归公司控制,担保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的 2022 年度的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鸿

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生物”),是为了满足长鸿生物生产经营的

需要、提高决策效率,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认可公司预计的 2022 年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额度的相关事宜。

    五、对外担保累积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积金额

   截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4.2 亿元,其中公

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2 亿元,共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0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