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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鸿高科: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8-31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2-048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9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新晖路 102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9 月 15 日
                          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安排                                               √
2.07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10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
3           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             √
            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7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
            案
9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          √
            回报规划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3、4、5、6、7、8、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5、6、7、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陶春风、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008        长鸿高科            2022/9/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 108 号宁波长鸿高分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邮政编码 315803;
       (三)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请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参会请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
加股东大会。
       2、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
托他人出席的,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
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
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 2022 年 9 月 14 日 15:00 前送达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董事会办公室送达地址详情如下:
       收件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 108 号
       邮政编码:315803
       传真号码:0574-55009799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骅
       联系电话:0574-55222087
       联系传真:0574-55009799
       电子邮箱:bh@kygroup.ltd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 108 号
       邮政编码:315803
    (二)参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三)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维护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
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宜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本次会议现场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股东(或股东代表)如确
需到现场参会,请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7:00 前通过电话或邮件登记近期(14
天)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
    3、股东大会当日,请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参会
人员需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体温
正常、健康码为绿色的参会人员方可进入会场。如因防疫要求不能进入会场的股
东可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符合防疫要求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协助;
    4、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并做好往
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贵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
                  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安排

2.07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
       润安排

2.08   上市地点

2.09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0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
       效期

3      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
       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
       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协议的议案

7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