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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鸿高科: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2-054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本次权益变动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
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六十三条 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免于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五)在一个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
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前,陶春风及其控制的宁
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长鸿高科拥有权益的股份已超过已发行
股份的 50%,本次继续增加在公司的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
陶春风先生可免于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陶春风先生及其控制的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人和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相关的批
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陶春风先生,发行对象拟以现金方式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3.96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
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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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85,959,885 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
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公司股票在发行日之前发生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
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陶春风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定鸿的持股数
为 425,490,094 股,持股比例为 66.24%;陶春风先生持股数为 14,000,000 股,
持股比例为 2.1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3.38%,由陶春风先生全额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陶春风先生持股数量、持股
比例将增加,公司总股本也将增加,宁波定鸿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
春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3.72%股份,通过宁波定鸿间接控制长鸿高科 58.42%股
份,本次发行完成后,陶春风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陶春风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902196706******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曙区迎春街 88 弄
       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曙区迎春街 88 弄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四、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与陶春风先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认购协议》,相关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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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
股东仍为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仍为陶春风先生。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
在不确定性。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三条免于发
出要约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免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出
要约义务后,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及时披露进展,亦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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