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2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林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
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确认:(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
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立
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4)在公司监
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年报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
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交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
制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估是恰当的。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
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
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
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5)。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鸿
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6)。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鸿
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
编号:2023-027)。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一)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二)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三)未发现参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
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