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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悦护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0-12-2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豪

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悦护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
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朱翔坚、龙佳喜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8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朱翔坚、龙佳喜、陈铭、张坤

   (五)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2、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查阅并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
   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5、查阅并复印公司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6、查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7、核查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资料;

       8、检查公司及董监高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豪悦护理已经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
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有效;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
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
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0年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
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会议记录及其
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并保存完整;公
司制订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根据对公司2020年的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以及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的访
谈,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通过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访谈,并根据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资料,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
豪悦护理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豪悦护理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根据逐月核对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表,
检查募集资金账户支出的相关合同、会计凭证等记录,以及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进行的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豪悦护理在募集资金使用
过程中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对
外信息披露相关文件,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明细表,检查与对外投资的相关会计科目,
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豪悦护理
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相关的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等进行访谈,了解近期行业、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状
况进行了核查。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豪悦护理经营模式、经营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公司应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
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未发现豪悦护理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给予了
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
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对
豪悦护理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2020 年
以来,豪悦护理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已建立了合理的相关制度并得到有效
执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业务、财
务、人员、机构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在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公司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状况正常。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