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悦护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31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判断,就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
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靳向煜、汪军、朱建林
2021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