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悦护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2-029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
(以下简称“15 号解释”),相应修订公司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
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 15 号解释。
除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
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以上详细内容见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公司自颁布
之日起执行 15 号准则解释,执行 15 号解释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发的企业会计准
则及格式要求实施,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