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悦护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7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判断,就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
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以 32.17 元/股的价格回
购注销 3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 70,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
实施本次回购注销。
三、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 公司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规范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的
利益。
2. 公司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公司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
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额度使用有效期至2023年4
月24日止。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我们对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无异议。
独立董事:靳向煜、汪军、朱建林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