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豪悦护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2-12-3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悦护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具体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朱翔坚、龙佳喜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12 月 19 日-2022 年 12 月 23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朱翔坚、龙佳喜、薛柳韬、左天逸

    (五)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2、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查阅并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5、查阅并复印公司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6、查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7、核查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资料;

    8、检查公司及董监高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豪悦护理已经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
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有效;公司 2022 年以来历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
或监事签名确认并保存完整。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根据对公司 2022 年的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以及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
行的访谈,保荐机构认为: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对外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及审计报告时,存在漏披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况。截至现场检查日,公司尚未
对外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通过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访谈,并根据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资料,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
之日,豪悦护理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豪悦护理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根据逐月核对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
细表,检查募集资金账户支出的相关合同、会计凭证等记录,以及对公司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进行的访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8 日期间,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超过董事会
审批额度的情形。具体情形情况如下: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含 4.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在 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此
时公司用于定期存单的金额为 25,000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的审批额度。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和 2022 年 4 月 29 日分别使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和 15,000 万元用于定期存单,之后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定期存单的余
额为 45,000 万元,超过董事会的审批额度。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的 23,000 万定期存单到期,并收到利息 402.5
万元。同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用于定期存单,之后公司募集资金
用于定期存单的余额为 42,000 万元,超过董事会的审批额度。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40,000.00 万元资金额度基
础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 5,000.00 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3
年 4 月 24 日止。本次增加 5,000.00 万元资金额度后,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合计为 45,000.00 万元。

    截至现场检查日,前述定期存单均已到期,且无新增或滚动投资,除上述情
况外,豪悦护理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遵照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
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
对外信息披露相关文件,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明细表,检查与对外投资的相关会计
科目,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
豪悦护理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
相关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等进行访谈,了解近期行业、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的经
营状况进行了核查。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豪悦护理经营模式、经营环境
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公司应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2、公司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8 日期间,存在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对此,
公司应责成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增强责任感和规范运作意识,避免此等情
形再次发生;

    3、公司在 2022 年 4 月 26 日对外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时,存在
漏披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况。截至现场检查日,公司尚未对外披露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上述情形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第 5.14 条: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并同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此,公司应当自上而
下宣导信息披露准确完整的重要性,责成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把关即将
对外披露的信息,并补充披露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未发现豪悦护理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给予
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
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
对豪悦护理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
2022 年以来,通过制定并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公司现已制定了相对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公司及相关人员已充分吸取教训,
加强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认真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
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
放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不
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公司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状况正
常。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翔坚                 龙佳喜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