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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热电: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关于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2-04-2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热电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热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
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规定,对杭州热
电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杭协”)因采购原材料需要向公司采购
煤炭商品、因项目建设需要向子公司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劳务、因人员委托管理
需要向子公司杭州热电集团能源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采购劳务;
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丰”)因采购原材料需要向公司子公司浙
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天子湖”)采购蒸汽产品;因实际经营需
求,公司向控股股东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城投集
团控股企业”)销售商品、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等关联业务。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阳先生、许钦宝先
生、黄国梁先生、陆舞鹄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
票0票获得通过。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杭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和杭州市
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实集团”)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发展的

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计,交易价格将遵循

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均属日常经营所需,将参照市场价格进

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遵循公平、

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21 年实   预计金额与实
 关联交                   关联交易内   2021 年
                关联人                              际发生金   际发生金额差
 易类别                       容       预计金额
                                                        额     异较大的原因
                                                             原材料价格变化及
 向关联        上虞杭协    煤炭销售    90,732.00   67,932.60 疫情对原材料需求
 人销售                                                      量的影响
   商品
               上虞杭协    管道销售     100.00      23.08    受项目承接的影响
                                                                         原材料价格变化对
            浙江华丰        蒸汽供应           4,595.00     3,691.09
                                                                         蒸汽销售价格影响
                           安装维修服                                    疫情对部分项目进
            上虞杭协                           6,079.00     3,732.87
                               务                                        度影响
向关联
            上虞杭协           管理费           13.00        12.11                 —
人提供
  劳务                     社保等金额
            上虞杭协         (代收代           430.00       431.16                —
                               付)
向关联
           杭州天然气
人采购                         燃气费            2.00         1.64                 —
             有限公司
  商品
           杭州燃气工
           程安装有限       维修服务              —          0.41                 —
向关联
               公司
人采购
           杭州城北文
  劳务
           澜大酒店有       酒店服务              —          2.08                 —
             限公司
               合计                          101,951.00 75,827.04                  —
    以上金额为不含税关联交易金额。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本次预
                                                 本年年初                               计金额
                                    占同         至披露日                  占同         与上年
关联交易               2022 年预    业务         与关联人    2021 实际     业务         实际发
           关联人
  类别                  计金额      比例         累计已发    发生金额      比例         生金额
                                    (%)        生的交易                  (%)        差异较
                                                   金额                                 大的原
                                                                                          因
                                                                                        原材料
                                                                                        平均价
                                                                                        格上涨
           上虞杭
                      90,000.00     67.37       18,789.70 67,932.60        53.26        及生产
             协
                                                                                        需求量
向关联人
                                                                                        增加影
  销售商
                                                                                          响
品、产品
           上虞杭
                          —            —             —      23.08       4.18
             协
                                                                                        原材料
           浙江华
                       5,100.00         3.38     1,001.29    3,691.09      2.40         平均价
             丰
                                                                                        格上涨
                                                                              及蒸汽
                                                                              需求量
                                                                              增加影
                                                                                响
              城投集
              团控股
                          120.00      15.39     115.09        —       —
                企业
              [注 1]
              上虞杭
                         4,517.00     79.01     465.68   3,732.87    82.73
                  协
 向关联人     上虞杭
                           15.00      100.00     3.21      12.11     100.00
 提供劳务         协
              上虞杭
                          460.00      100.00    112.87    431.16     100.00
                  协
 向关联人
              城投集
 采购商品
              团控股
 和接受关                  10.00      100.00     0.69        4.13    100.00
                企业
 联人提供
              [注 2]
   劳务
       合计             100,222.00      —     20,488.52 75,827.04     —
[注 1]:主要为销售管材;[注 2]:主要为日常用燃气采购、燃气设备维修服务、酒店服
务等。以上金额为不含税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项目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图敏(Mr.WichaiThawisin)
     成立日期          2002 年 11 月 19 日
       住所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 7 号
                       热电集团持股 40%,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
     持股比例          司持股 10%,泰国协联大众有限公司持股 25%,协联投资(中国)
                       有限公司持股 10%,协联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持股 15%。
                       热、电生产和销售(有效期至 2028 年 9 月 26 日),压缩空气生产
                       与销售;发电、供热技术开发。(上述经营范围法律法规规定禁止
     经营范围
                       的除外,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审批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79,914.10 万元、净资产
     财务数据        53,133.10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7,756.03 万元,实现净
                     利润 14,389.91 万元(经审数)。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上虞杭协 4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郑焕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公司监事汪伟

锋担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上虞杭协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虞杭协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项目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莫勇
  成立日期          2014 年 7 月 11 日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天子湖工业园区天子湖大道 555
  住所
                    号
  持股比例          杭州华丰纸业有限公司 100%。
                    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专
                    用设备修理;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许可项目:烟草专卖品生产;烟草专卖品批发;食品用纸包
                    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92,475.44 万元,净资产
  财务数据          130,549.16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40,908.00 万元,实现净
                    利润 109.73 万元。(经审数)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华丰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浙江华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华丰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项目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57,164.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冯国明
  成立日期          2003 年 08 月 08 日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仙林桥直街 3 号 1501 室
                    杭州市人民政府持股 89.0189%,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
                    持股 9.891%,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 1.0901%
  经营范围          经营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6,727,920.00 万元、净资产
  财务数据          5,921,557.00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3,999,188.00 万元,
                    实现净利润 227,341.00 万元(经审数)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城投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

定,城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城投集团控股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

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或劳务提供主体的

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

虑确定。

    2022 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销售煤炭,金额不超过 90,000.00 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销

售蒸汽,金额不超过 5,100.00 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销售管材,金额不超过 120.00 万元;

预计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 4,992.00 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服务,金
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年度预计总额不超过 100,222.00 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平、合理、互利的原则基础,交易

目的是为了以公司的资源优势与相关关联方的需求结合为基础,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和控制成本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行为均严格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且经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相关规定和杭州热电《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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