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 1 月修订)》(上证发〔2022〕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平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热电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热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和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 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0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4,01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1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24,741.70万元,坐扣券商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515.11万元后,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于2021年6月2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人民币 22,226.59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 人民币1,820.5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06.09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1年6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 净额)余额为 16,549.09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24,741.70 减:发行费用 4,335.61 募集资金净额 20,406.09 减:累计使用金额 4,000.00 加:利息收入 143.0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6,549.09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16,549.09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证发[2022]1 号)、《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电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履行相应职责。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042101040026193 募集资金专户 135,153,084.97 杭州玉泉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 3301040160017931315 募集资金专户 30,337,851.31 城分(支)行 合 计 165,490,936.2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06.09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实际已投入资金 4,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0,406.09 减: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4,000.00 加:利息收入 143.00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6,549.09 其中: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549.09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 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 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分(支)行账 户办理了协定存款,根据存款余额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期末余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杭州银行湖 单位协定 存款 3,033.79 不适用 不适用 墅支行* 存款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按日计息按 保本保证收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季结息 益型 *杭州银行湖墅支行为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汽车城支行的辖区支行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 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 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 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 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规定和要求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 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3880 号《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杭州热电集团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州热电集团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平安证券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 金管理相关的制度,查阅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取 得并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流水,抽查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凭证、相关合同, 查阅了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 订)》(上证发〔2022〕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 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附件及签章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406.0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投 投入金额与承诺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实现的 到预计 项目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金额(1) (2) (4)=(2)/(1) 效益 效益 变更) (3)=(2)-(1) 期 化 水市杭丽热电 项目集中供气 否 6,689.13 6,689.13 6,689.13 - - -6,689.13 - 尚未实施 - - 否 技术改造工程 杭州热电集团 否 3,010.00 3,010.00 3,010.00 - - -3,010.00 - 尚未实施 - - 否 信息中心 丽水市杭丽热 电项目集中供 否 6,706.96 6,706.96 6,706.96 - - -6,706.96 - 尚未实施 - - 否 热三期项目 补充流动资 金、偿还银行 否 4,000.00 4,000.00 4,000.00 4,000.00 4,000.00 100.00 - - - 否 贷款 合 计 - 20,406.09 20,406.09 20,406.09 4,000.00 4,000.00 -16,406.09 - - - - - 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和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因《丽水市十四五能 源规划》尚未确定,对丽水市区域能源布局的具体要求尚未确定,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在进行合成革产业升级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和结构调整,目前园区产业布局调整和供热负荷增量预期存在不确定性,为谨慎起见,该等项目暂未实施。 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因《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对浙江省数字化改造提出了更高、 更新、更严格的要求。为配合相关政策要求,需要对相关分项内容的技术指标与参数进行调整后再行实施。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所述。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