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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热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2-12-13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2-054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2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等的规定以及国资部门对国
有控股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对《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变
更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条款
事
项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        中文名称: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

1 司;                                 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Cogeneration         英 文 名 称 : Hangzhou

   Group Co., Ltd.                     Cogeneration Group Co., Ltd.
                                       集团名称:杭州热电集团
  第十三条 根据《宪法》、《党章》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建       程》设立党的组织,按《中国共产
  立中国共产党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       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党
2
  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党           的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党组织工
  委”)和中国共产党杭州热电集团       作和自身建设等,按照《中国共产
  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       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
    下简称“纪委”)。党委和纪委依
    照《党章》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开
    展工作,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
    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贯彻落实。公司建立党的
    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
    纪检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
    经费。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
             …
3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工持股计划;
             …
                                                 …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                                  …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
4
    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即 6 人)时;

             …                                  …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一条

             …                                  …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期限;                             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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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话号码。                           话号码;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间及表决程序。

                                              …

                                       第八十四条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第八十四条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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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 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

    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

                                       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

                                       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
                                       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一十三条                     第一百一十三条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7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事项;                   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                                    …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六)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三十条                          第一百三十条

            …                                   …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          公司设副总经理 3 名,由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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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聘任或解聘。                     聘任或解聘。

           …。                                  …。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
        第一百四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
                                       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
    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
9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
                                       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
1
0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

                                       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

                                       第一百五十五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

                                       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党委由书记、 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以及公司

    副书记及委员组成,根据《中国共产 党员人数,公司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1
1 党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或由 (以下简称党委)以及纪律检查委员

    上级党组织任命。                   会。党委由书记、副书记、委员组成,

                                       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

                                       《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

                                       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党委发挥领导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党委的职责和
                                       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
    权力:
                                       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
                                       项。主要职责是:
    策、重大部署和上级决策;
                                           (一)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
1       (二)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
2                                      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治党要求,研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和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
                                       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
    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
                                       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
    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 央保持高度一致;
理事项,发挥好党委把方向、管大局、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

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

    (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 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

任,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

工作;支持纪委开展工作,全面落实 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

监督责任;                           企业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
    (五)研究和部署公司党的建
                                     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
设、思想宣传、意识形态、干部管理、
                                     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
作风建设、先进文化引领等重大事
                                     权;
项;
                                            (四)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
    (六)贯彻落实党管干部的原
                                     领导和把关,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
则,研究决定重大人事任免及奖惩;
                                     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七)指导工会、团委等群众组
                                            (五)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织开展工作;
                                     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
    (八)公司党委认为需要研究决
                                     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
定的其他事项。
                                     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

                                     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

                                     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

                                     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七)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

                                     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

                                     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

                                     组织等群团组织。

                                            (八)公司党委认为需要研究决

                                     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党委研究
                                      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经营
                                      管理事项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
                                      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
                                      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研究讨论
                                      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
    第一百五十七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   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和重要发展战略的具体举措;
    大事项,应当事先听取党委的意
                                          (二)企业战略、中长期发展
1 见,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      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3
  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做出决            (三)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
                                      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
    定。
                                      性方向性问题;
                                          (四)企业组织架构设置和调
                                      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五)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维
                                      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
                                      面的重大举措;

                                      (六)其他应当由党委研究讨论的重

                                      要事项。

                                          第一百五十八条(新增)坚持

                                      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

                                      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

1                                     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
4
                                      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

                                      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

                                      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

                                      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
                                       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进入董事

                                       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领导

                                       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


备
注                                     后续条款相应调整序号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

     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在每一会

     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 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

     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 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

1 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3 个 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
5
  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

     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报告。

     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

     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 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

     编制。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 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司聘用符合《证券

     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
1
6 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 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

     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年,可以续聘。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
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