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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龙创园:百龙创园: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25  

                        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三、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1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山东百
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山东百
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要求,特制订2021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出
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签到登记手
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
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
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2、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三、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
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发言范围仅限
于本次大会审议的议题或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等内容,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
   五、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在填写表决票时,请各位
股东在“表决意见”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选择一个并打“√”,

                                     2
不作任何符号视为弃权,不按规定作符号的视为废票。
   六、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请与会人员将您的手机关机或调为振动。为维护
股东大会会场秩序,在股东大会现场不得拍摄、录音、录像。未经本公司许可,
不得将股东大会相关图片、录音、录像发布于公开媒体。
   七、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如股东行为妨碍股东大会召开或扰乱股东大
会秩序,本公司工作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制止,以保证股东大
会的顺利召开。
   八、在本公司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
所涉及的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3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2日(星期三)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德信大街百龙创园
公司一楼第二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窦宝德先生
    四、会议参会人员:
    1、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五、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始
    2、主持人通报与会情况
    3、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4、宣读议案并逐项审议

                                    非累积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1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   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4
5、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6、宣读议案表决方法,议案表决
7、表决结果统计
8、宣布表决结果
9、宣读会议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大会结束




                                5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180 万股,并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等变更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百龙创
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0 号)
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80 万股,根据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110C000179
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500 万元增加至
人民币 12,68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9,500 万股变更为 12,680 万股。公司已完
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
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
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山
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
案)》”)名称变更为《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章程日期变
更为 2021 年 5 月,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
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6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第三条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
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股万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人民币普通股 3,180 万股,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500 万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680 万元。
第十八条公司的发起人及认购公司股份数和 第十八条公司的发起人及认购公司股份数和
持股比例分别如下:                                 持股比例分别如下:
 序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出资方   持股比              股东姓
                                                    序            持股数量   出资方   持股比
 号   或名称     (万股)   式       例(%)             名或名
                                                    号            (万股)   式       例(%)
                            净资产                       称
 1    窦宝德     6,002.50            63.18
                            折股                                             净资产
                                                    1    窦宝德   6,002.50            47.34
                            净资产                                           折股
 2    深圳恩复   1,370.00            14.42
                            折股                         深圳恩              净资产
                                                    2             1,370.00            10.80
                            净资产                       复                  折股
 3    唐众       560.00              5.89
                            折股                                             净资产
                                                    3    唐众     560.00              4.42
                            净资产                                           折股
 4    鸿庆华融   500.00              5.26
                            折股                         鸿庆华              净资产
                                                    4             500.00              3.94
                            净资产                       融                  折股
 5    郭恩元     400.00              4.21
                            折股                                             净资产
                                                    5    郭恩元   400.00              3.15
                            净资产                                           折股
 6    窦光朋     304.50              3.21
                            折股                                             净资产
                                                    6    窦光朋   304.50              2.40
                            净资产                                           折股
 7    嘉兴恩复   230.00              2.42
                            折股                         嘉兴恩              净资产
                                                    7             230.00              1.81
                            净资产                       复                  折股
 8    安莲莲     35.00               0.37
                            折股                                             净资产
                                                    8    安莲莲   35.00               0.28
                            净资产                                           折股
 9    张安国     35.00               0.37
                            折股                                             净资产
                                                    9    张安国   35.00               0.28
                            净资产                                           折股
 10   李冬梅     21.00               0.22
                            折股                    10   李冬梅   21.00      净资产   0.17

                                               7
                         净资产                                         折股
 11     禚洪建   21.00            0.22
                         折股                                           净资产
                                                11     禚洪建   21.00            0.17
                         净资产                                         折股
 12     赵德轩   21.00            0.22
                         折股                                           净资产
                                                12     赵德轩   21.00            0.17
 合计            9,500   -        100.00                                折股

上述发起人均在公司设立时足额缴纳了出            合计            9,500   -        74.92

资。                                           上述发起人均在公司设立时足额缴纳了出
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首次向社 资。
会公开发行股票,经批准发行后的普通股总 2021 年 3 月 26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
数为万股。                                     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经批准发行后
                                               的普通股总数为 12,680 万股。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为普通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2,680 万股,全部
股。                                           为普通股。

第六十七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第六十七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董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主席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
主持。董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事主持。
务时,由董事会副主席主持,董事会副主席 董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主席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主持。董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 主持。
表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 表主持。
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
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 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
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
                                               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不设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

                                           8
副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半数选举产生。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
董事履行职务。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指定为刊登公司公告和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 中
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指定上海证券交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
易所网站为登载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 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息的网站。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 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网
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 站。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
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
                                             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第二百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经 第二百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并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 日起生效实施。
意公司上市后生效实施。




                                         9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
准的内容为准。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10
议案二: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
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申请
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不超过31,800,000.00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1]1010 号 文 核 准 , 同 意 本 公 司 向 社 会 公 众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不 超 过
31,800,000.00股。本公司实际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800,000.00股,
发行价为14.62元/每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4,916,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人民币58,698,839.94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6,217,160.06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15日全部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
年4月15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179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入金额(万元)

  1     年产30,000吨可溶性膳食纤维项目                     30,000.00             10,521.72
  2     年产10,000吨低聚异麦芽糖项目                        8,000.00              8,000.00
  3     年产6,000吨结晶麦芽糖醇结晶项目                     4,990.00              4,990.00
  4     偿还银行贷款                                        3,700.00              3,7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3,410.00             13,410.00
                        合计                               70,100.00             40,621.72


                                                11
    二、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
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情况详见本议案“一、募
集资金基本情况”。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购
买的产品期限不得长于股东大会授权使用期限。上述产品到期资金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并公告后,公司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
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
或信托产品。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12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
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信息披露

    现金管理期间,公司实际购买金额或理财收益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八)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3,333,918.47               835,997,990.75
     负债总额               134,788,993.79               144,905,247.49
     资产净额               708,544,924.68               691,092,743.26

                     2021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198,239.24                121,820,415.95
       流量

    (二)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现金管理对
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日常经营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

                                       13
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为控制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
金安全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
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
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
限内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其收益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授权董事长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影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

                                       14
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
款,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
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2021年5月16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1年5月16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15
议案三: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购
买的产品期限不得长于股东大会授权使用期限。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
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
信托产品。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16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
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信息披露

    现金管理期间,公司实际购买金额或理财收益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八)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3,333,918.47               835,997,990.75
     负债总额               134,788,993.79               144,905,247.49

     资产净额               708,544,924.68               691,092,743.26
                     2021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198,239.24                121,820,415.95
       流量

    (二)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现金管理对
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17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为控制风险,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
全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
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
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
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
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
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低
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
                                      18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宜。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
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 2021 年 5 月 16 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16 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
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19
议案四:

      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

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下列投票平台:

    (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按照相关规
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行股东大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上交所相关临时公告格式指引
的要求,使用上交所公告编制软件编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并按规定披露。

                                      20
    第五条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所有股东,均
可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
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第六条 公司可以与上交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
签订服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服务,并明确服务内容及相应
的权利义务。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备

    第七条 公司应当按本管理制度第四条的规定编制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载明下
列网络投票相关信息:

    (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二)现场与网络投票的时间;
    (三)参会股东类型;
    (四)股权登记日或最后交易日;
    (五)拟审议的议案;
    (六)网络投票流程;
    (七)其他需要载明的网络投票信息。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当按本管理制度第四条的规定及
时编制相应的公告,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一)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
    (二)增加临时提案;
    (三)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
    (四)补充或更正网络投票信息。

    第九条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中
按下列议案组分别列示候选人,并提交表决: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21
    (三)监事候选人。

    第十条 公司通过上交所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提交披露本管理制度第七条和第八条
规定的公告时,应核对、确认并保证所提交的网络投票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数据,包括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号、持股数量等内容。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投票起始日的前一交易日,登录上交所上市公司信
息服务平台(网址:list.sseinfo.com),再次核对、确认网络投票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第十三条 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下列股票名义持有人行使表决权需要事先征求实
际持有人的投票意见的,可以委托信息公司通过股东大会投票意见代征集系统(网址:
www.sseinfo.com),征集实际持有人对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一)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二)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证金公司;
    (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四)持有沪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公司”);
    (五)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定的其他股票名义持有人。
    征集时间为股东大会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征集日)的 9:15-15:00。

                 第三章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方法和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现
场股东大会应当在上交所交易日召开。

    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的,可以通过股东账户登录
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参加网络投票。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通过上交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可以登录上交所互联网投
票平台,并在办理股东身份认证后,参加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 至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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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股东类型分别进入对应的投票界面投票。持有多个
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
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下列登记信息,确认多个股东账户是
否为同一股东持有:

    (一)一码通证券账户信息;
    (二)股东姓名或名称;
    (三)有效证件号码。

    前款规定的登记信息,以在股权登记日所载信息为准。

    第十九条 除采用累积投票制以外,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对同一事
项有不同提案的,应当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但
本管理制度第十三条规定的股票名义持有人,根据有关规则规定,应当按照所征集的实
际持有人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投票意见行使表决权的除外。

    第二十条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
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
股份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二十一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每持有一股即拥
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
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

    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
效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其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按照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总数为基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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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制度第十三条规定的证券公司、证金公司,作为股票名义持有
人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需通过信息公司融资融券和转融通投票平台
(网址:www.sseinfo.com)行使表决权。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第十三条规定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香港结算公司,作
为股票名义持有人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其具体投票操作事项,按上交
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四章 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与查询

    第二十五条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部分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
本管理制度要求投票的议案,其所持表决权数按照弃权计算。

    第二十六条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根据公司的委托,信息公司通过上交所网
络投票系统取得网络投票数据后,向公司发送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及其相关明细。

    公司委托信息公司进行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服务的,应及时向信息公
司发送现场投票数据。信息公司完成合并统计后向上市公司发送网络投票统计数据、现
场投票统计数据、合并计票统计数据及其相关明细。

    第二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息公司向公司提供相关议案的全部投票记录,
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相关公告披露的计票规则统计股东大会表决
结果:

    (一)需回避表决或者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网络投票;
    (二)股东大会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及律师应当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并最终形成股东大会表
决结果;对投票数据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上交所和信息公司提出。

    第二十九条 股东大会结束后,召集人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第四条的规定编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并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除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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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应当单独统计,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三十条 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结束后第二天,股东可通过信息公司网站(网址:
www.sseinfo.com)并按该网站规定的方法查询自己的有效投票结果。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管理制度如与日后颁布和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相抵触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
行,公司亦将及时对本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第三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其修订亦自股东大会批
准后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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