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龙创园: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29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百龙
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讨论
的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经过认真讨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000 吨结晶糖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15000 吨结晶糖项目”,该项目以生物发酵
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做强做大主业,有利
于巩固并扩大行业领先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
本投资建设项目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000
吨结晶糖项目”的议案》。
2、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000 吨功能糖干燥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20000 吨功能糖干燥项目”,该项目以生物
发酵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做强做大主业,
有利于巩固并扩大行业领先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
性。本投资建设项目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000
吨功能糖干燥项目”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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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万青 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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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燕
2021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