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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龙创园: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的公告2022-04-14  

                         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公告编号:2022-003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
                                   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的议案》,经过
重新论证,公司认为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30,000 吨可溶性膳食纤维项目”依然
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并
将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5 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21]1010 号)核准,本公司实际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800,000.00 股,发行价为 14.62 元/每股,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64,916,000.00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58,698,839.94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6,217,160.06 元,上述资
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全部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17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0,940.03 万元,主要系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使用,累计收到
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19.77 万元。募集资金
 余额为人民币 9,886.9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已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                              金额
                                                                                   注
   号                                                       入金额
          年产 30,000 吨可溶性膳食
    1                                  30,000.00              10,521.72             840.03
          纤维项目
          年产 10,000 吨低聚异麦芽
    2                                     8,000.00             8,000.00           8,000.00
          糖项目
          年产 6,000 吨结晶麦芽糖醇
    3                                     4,990.00             4,990.00           4,990.00
          结晶项目
    4     偿还银行贷款                    3,700.00             3,700.00           3,7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3,410.00              13,410.00          13,410.00
                  合计                 70,100.00              40,621.72          30,940.03
        注:不包括使用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金额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除“年产 30,000 吨可溶性膳食纤维项目”尚在建设
 中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工或实施完毕。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延期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存在投入较为缓慢的情况,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入进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
   承诺投资项目
                             资总额          金额          度(%)        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30,000 吨可溶性
                           10,521.72         840.03         7.98            2022 年 5 月
    膳食纤维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长建设周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30,000 吨可溶性膳食纤维项目”,该募投项
 目原计划于 2022 年 5 月投产。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
 资规划,对“年产 30,000 吨可溶性膳食纤维项目”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
 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基于审慎原则,将
该项目预定完成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2 年 5 月延长至 2023 年 5 月。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考虑公司产品市场现状及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
披露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000 吨结晶糖项目”的公告》(详见 2021-019 号公
告),为合理降低投资风险,本着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对“年产 30,000 吨可溶性膳
食纤维项目”和“年产 15000 吨结晶糖项目”建设所在厂区进行整体规划及合理布
局,同时受全球国内外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所涉厂区相关手续审批及设备采购
有所延缓,项目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因此,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
研究,拟将“年产 30,000 吨可溶性膳食纤维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
为 2023 年 5 月。公司将努力确保项目按时实施,满足客户需求,提升整体效益。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
的审慎决定,并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动态
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延期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上述延长建设期项目的监督,
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重新论证部分募投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六章
第三节第九条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
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年产 30,000 吨可
溶性膳食纤维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膳食纤维是一种多糖,随着营养学和相关科学的深入发展,人们逐渐发现膳
食纤维具有相当重要的生理作用,以致于在膳食结构越来越精细的今天,膳食纤
维成为学术界和大众关注的物质,并被营养学界补充认定为第七类营养素,和传
统的六类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与水并列。可
溶性膳食纤维可在水中溶解,吸水会膨胀,并且可被大肠中微生物酵解,易形成
溶胶或凝胶,具有很强的离子吸附性,能吸附胆酸、胆固醇及有害物质,并可以
清除自由基,同时还具备益生元的作用。膳食纤维可广泛应用在食品、饮料、保
健品和医药制品中,用来补充人体生理所需的膳食纤维量。同时膳食纤维可影响
产品的颜色、风味、保油性和保湿性;作为稳定剂,对食品品质、结构等有改善
作用;也可作为增稠剂,控制糖的结晶,提高产品货架期。

    世界卫生组织和各国营养学界对膳食纤维的摄入给出了统一的建议,即每人
每天摄入量在 25g—35g 之间,其中美国糖尿病协会建议糖尿病患者可以适度提
高到 45g—55g。学术界还认为该类产品的应用范围为 3-100 岁男女老幼均适用。
由于我国拥有约 14 亿的人口基数,膳食纤维产业有着巨大的经济价值。预计到
2025 年,我国膳食纤维行业总产值将达到 51.94 亿元,全球膳食纤维行业总产值
将达到 220.14 亿元。

             图:全球市场膳食纤维产值情况(2015-2025 年)




   资料来源: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膳食纤维技术分会
               图:中国市场膳食纤维产值情况(2015-2025 年)




   资料来源: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膳食纤维技术分会

    同时,公司产能利用率已饱和,面对快速上涨的市场需求,公司需要扩充可
溶性膳食纤维产品生产线产能,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二)项目建设的预计收益

    考虑公司产品市场现状及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为合理降低投资风险,本
着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对建设所在厂区进行整体规划及合理布局,同时受全球国
内外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所涉厂区相关手续审批及设备采购有所延缓,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会变化,公司将努力确保项目按时实施,满
足客户需求,项目预计收益不会产生重大变化。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对“年产 30,000 吨可溶性膳食纤维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基于上述分
析,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有利于增强客户粘性,提升公司产品附加值,同时技
术基础可靠,具备相关项目实施经验,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具备投资的必要
性和可行性,决定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公司未来将综合考虑投资环境以及行业发
展实际,并坚持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
则,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进行科学审慎的安
排。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的议案》,经过重新论
证,公司认为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30,000 吨可溶性膳食纤维项目”依然具备投资
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决定继续实施该项项目。同时,同
意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5 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1、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重新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年产 30,000 吨可溶性膳食纤
维项目”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5 月。

    我们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公司董事
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是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及项
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并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风险可控,是
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动态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新
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项目仍然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
性,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相关要求;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仅
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
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事项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