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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龙创园: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9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
出席各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现任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李晓燕:女,出生于 1962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 年 7 月至 1987 年 7 月,任教于河北师范大学;1987
年 7 月至 1990 年 7 月,就读于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1990 年 8 月至 1994
年 3 月,任北京王致和腐乳厂工程师;1994 年 3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北京市
科技情报所副研究员;2003 年 4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职北京市生产力促进中
心,同时兼任北京市科技咨询业协会副秘书长;2007 年 4 月至 2018 年 9 月,
任淀粉糖分会、多元醇分会、酶制剂分会理事长,酵母分会秘书长,中国食品
科技学会理事;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副理事
长兼秘书长;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高级工程
师;2016 年 9 月至今,任百龙创园独立董事。
    郑万青:男,出生于 1962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1987 年至 1996 年,任教于杭州师范大学;1996 年至 1998 年、2003 年
至 2006 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1998 年至今,任教于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2015 年 12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青海共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6 年 11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久立特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浙
江德宝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任浙江
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任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
                                    1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杭州汉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21 年 4 月至今,任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浙江泽厚律
师事务所律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成员、浙江省人大地方立法专家库成
员;2016 年 9 月至今,任百龙创园独立董事。
    江霞:女,出生于 1965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
程硕士学位,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85 年 7 月至
2001 年 2 月,任教于山东省财政学校教师;1998 年 11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职
山东泰山会计师事务所;2001 年 3 月至今,任教于山东科技大学教师;2004 年
8 月至 2009 年 2 月,担任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157)独立董事;2013 年
8 月至今,任泰安市泰山区恒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负责人;2014 年 4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00099)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任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000554)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山东威玛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2016 年 9 月至今,任百龙
创园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作为本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
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
如下:

                         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李晓燕        10       10      0            0       5        5       0        0

   郑万青        10       10      0            0       5        5       0        0

   江霞          10       10      0            0       5        5       0        0

    2、专门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
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
共召开 2 次会议,各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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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会议表决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积极与独立董事保持日常沟通,
建立了重大事项及时沟通的有效联络机制,为独立董事的日常工作创造了便利
条件。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仔细审阅了提交董事会或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并
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在此过程中,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及时回复,对独
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亦能虚心接受、充分沟通,为我们履职提供了便利条
件和大力支持。根据公司提供的议案内容,基于我们的专业判断,站在维护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所有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租赁房产等关联交易进行了
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我们认为,2021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
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事前征得了我们的认可,也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4、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履历、任职条件等进行了审查。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我们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激励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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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我们对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
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
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6、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2021 年 1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制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
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
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
出现公司、实际控制人或相关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并
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认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达到披露要求的公司重大事项均进行了及时披露,未发
现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
范性文件要求,报告期内,我们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
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10、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参与、配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充
                                     4
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为公司规范运
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
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我们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都
坚持事先认真审核相关资料,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坚决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
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管理
层的沟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最后,
我们对公司在 2021 年给予我们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晓燕、郑万青、江霞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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