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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和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2021-07-27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
7 月 26 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持续上涨,自
2021 年 7 月 9 日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已经连续 12 个交易日涨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
价格从 9.98 元/股上涨至 28.50 元/股,涨幅达到 185.57%。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的滚动市
盈率及静态市盈率为 74.67 倍、市净率为 5.70 倍,高于公司所属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
制造业的行业滚动市盈率 32.96 倍、静态市盈率 42.31 倍、行业市净率 3.73 倍。

     基加利修正案生效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中国宣布正式接受该
修正案,该修正案将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对中国生效。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7 月 26 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亦未发生重大调整
或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影
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
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
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
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
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股票价格近期持续上涨,自 2021 年 7 月 9 日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已经连续 12 个
交易日涨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从 9.98 元/股上涨至 28.50 元/股,涨幅达到 185.57%。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水平较高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滚动市盈率及静态市盈率为 74.67 倍、市净率为 5.70
倍,根据同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行业数据,公司所属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
制造业的行业滚动市盈率 32.96 倍、静态市盈率 42.31 倍、行业市净率 3.73 倍,公司市
盈率、市净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值。
    (三)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氟化学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产业链覆盖萤石资源、氢氟酸、
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氟化工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征,行业发展与宏观经
济形势及相关下游如空调、汽车、电线电缆等行业的景气程度有很强的相关性。受上游
原材料供应、下游产品市场需求、产品生产能力、环保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氟化工
行业近年来经历了较为明显的周期变化。若未来由于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行业低迷,公
司未来盈利能力可能受到影响。

    (四)出口业务风险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收入分别为 107,764.15 万元、
89,863.58 万元和 70,518.2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2.86%、48.79%和
37.38%。公司近三年的外销收入占比较高,若未来出口环境恶化且公司没有采取有效应
对措施,将面临外销收入下降,整体收益下滑的风险。
    针对氢氟烃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美国商务部已于 2016 年 6 月作出倾销最终裁定,认
定存在倾销行为,中国厂商的倾销幅度为 101.82%和 216.37%。2016 年 7 月,美国国际
贸易委员会作出损害最终裁定,认为原产自中国的氢氟烃单体未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
损害;同时,认定原产自中国的氢氟烃混合物对美国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2019 年及
2020 年,公司出口美国的整体收入为 13,103.32 万元和 12,357.30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
的比例为 6.96%和 6.33%。尽管出口美国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但如果
美国对公司相关产品加征关税,将对公司经营效益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生产配额管理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氟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国家产业政策变动将会影响到公司的生产
和经营。近年来国家在产业政策上对氟化工给予了重点扶持,公司一直受益于国家的产
业政策。但随着行业发展和格局的调整、社会环保意识的进一步增加以及化工新产品新
技术的推陈出新,不排除我国未来产业政策的变化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016 年 10 月 15 日《蒙特利尔议定书》第 28 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了关于削减氢
氟碳化物的基加利修正案。修正案规定:发达国家应在其 2011 年至 2013 年 HFCs 使用
量平均值基础上,自 2019 年起削减 HFCs 的消费和生产,到 2036 年后将 HFCs 使用量
削减至其基准值 15%以内;发展中国家应在其 2020 年至 2022 年 HFCs 使用量平均值的
基础上,2024 年冻结 HFCs 的消费和生产,自 2029 年开始削减,到 2045 年后将 HFCs
使用量降至其基准值 20%以内。基加利修正案生效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中国宣布正式接受该修正案,该修正案将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对中国生效。如我国
出台 HFCs 削减方案,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重要原材料价格上行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萤石、无水氢氟酸、电石、硫酸、三氯甲烷等。其中
氟化工的资源基础是萤石,由于萤石资源的不可再生属性,我国将其作为一种战略性资
源来保护。虽然公司拥有萤石矿产资源,达到一定程度的自给水平,但公司仍需对外采
购。随着我国从严控制萤石开采量,产量增速逐渐放缓。未来若国家对萤石矿产资源的
消耗控制不断加强,以及市场需求变化,未来萤石价格可能持续上涨,从而对公司经营
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七)矿产资源储量低于预期的风险
    萤石资源的储备是公司业务发展的起点和业绩增长的基础。公司目前拥有采矿权 2
个,探矿权 2 个,截至 2020 年末已经探明萤石保有资源储量达到 329.35 万吨矿石量,
未来公司还将通过委托专业机构对探矿权进行进一步勘查后申请采矿权。
    鉴于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周期长、投入大、复杂性较高、不可控因素较多,因此公
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矿山资源储量低于预期的风险。该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既有资源储量开发结果低于预期的风险。公司已聘请专业机构核实公司资源
储量,但在未来开发过程中,仍不排除实际可开采的资源量低于预期的风险。
    其次是公司持有的探矿权勘查结果不及预期的风险。矿产资源的勘查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勘查程度越低则勘查结果的不确定性越高。因此,如果公司未来对探矿权进一
步勘查后取得的结果不及预期,则将影响公司未来的资源储备情况。
    此外,公司已将探矿权取得成本及详查、勘探阶段的成本按照准则要求计入无形资
产合计 1,465.89 万元,若勘查后取得的结果不及预期,将直接导致无形资产存在减值情
况,从而影响公司利润。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
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