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30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周四)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本次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推荐胡永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辞任暨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