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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和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30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规划与实际资金需求、
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该方案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证公司
日常经营和未来产业规划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给股东带来长期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该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四、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具有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能力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
格,在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
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金融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确保顺利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我
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
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子公司共同或者单独为其他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是为了统筹安
排下属子公司的融资活动,确保正常的资金周转,利于增强被担保人的资信能力,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该交易建立
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八、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
绩带来的影响,降低经营风险,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

    九、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自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使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十、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根据董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以及行业
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符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十一、关于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为基本年薪及绩效工资之和。基本年
薪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岗
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
经营责任、经营业绩挂钩,能够起到激励约束作用,符合《公司章程》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陆惠明、张增英、胡继荣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