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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和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2-03-30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现
就有关情况作出如下说明和独立意见:
    1、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
    2、2021 年度,除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对外担保程序规范、制度完善,在《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中明确对外担保的对象、范围及有关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我们认为:2021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通知要求和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违反法
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对外担保行为。




                                          独立董事:陆惠明、张增英、胡继荣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