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周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8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童建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六号——定期报告》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2-061)。
(三)审议通过《关于优化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优化管理流程并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积极构
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管理体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及未来发展战
略规划,公司对原有组织架构进行优化和调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
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化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2)。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
兴工作有效衔接的战略部署要求,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四子王旗人民政府捐赠 250 万元,
助力乡村振兴及基础设施建设。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
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保密工作,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升公司信
息披露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制度》。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员工薪酬福利体系,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公司制定了《员
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拟使用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为
员工购房提供借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
用于后续员工购房借款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
价格的议案》
结合公司 2021 年年度现金分红事项,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
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价格的调
整属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的范围,无需再次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徐水土先生、应振洲先生、余锋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
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9 月 2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
授予 39.4333 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 78.8667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董事徐水土先生、应振洲先生、余锋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