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9-16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永和”)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金华永和提供最高额为 7,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金华永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5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华永和向民生银行申请 7,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3 日
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或单独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28,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
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金华永和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7,500 万元,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 年 11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傅招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769606140G
注册资本:1,236 万美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下伊村(金西开发区)1 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学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炼
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金华永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 69.98%,公司全资
子公司香港永和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30.02%。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金华永和资产总额 62,256.03 万元,负债总
额 30,923.24 万元,净资产 31,332.7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9.67%;2021 年实现营业
收入 71,624.02 万元,净利润 6,258.04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金华永和资产总额 66,715.71 万元,负债
总额 28,473.32 万元,净资产 38,242.3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2.68%;2022 年 1-6 月,
实现营业收入 41,614.82 万元,净利润 6,716.59 万元。
三、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债务人: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 7,5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为 37,26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28%。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
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