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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5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

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
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财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42.9076 份

    3、行权人数:301 人
    4、行权价格:32.10 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 2022 年 11 月 5 日-2023 年 11 月 4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本次可行权的
                              获授的股票   本次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数量
                                                          占授予时股本总额
                                (万份)      (万份)
                                                              的比例
    应振洲     董事、总工程师    5.0000      1.5000            0.0056%
    徐水土     董事、副总经理    5.0000      1.1865            0.0044%
     余锋             董事       5.0000      1.5000            0.0056%
    程文霞       董事会秘书      1.6667      0.5000            0.001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管理骨干人员及董事
                                128.3339     38.2211           0.1433%
   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297 人)
               合计             145.0006     42.9076           0.1609%
    注:1、上述表格中数据不包括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及第一批次全部不能行权的激励对象
及相应数量;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1)公司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
 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

 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
 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